晴時多雲

紅火案》扯出偽證、扁家捲入 紅火案很政治

2021/04/29 05:30

辜仲諒涉紅火案之各審級判決(製表:記者楊國文)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中信金控二○○四年利用結構債輾轉取得兆豐金三.九七%股權,並透過海外紙上公司「紅火」買賣獲利,但因未經董事會決議,且交易後約三億元不知去向,被疑涉背信等罪遭偵辦;未料二○○八年政黨輪替後,特偵組突控前總統陳水扁從中牟利,併案偵辦,還爆出檢察官涉嫌教唆辜仲諒作偽證指控扁家收賄,使得紅火案染上政治味。

紅火案高院更二審終獲判無罪,辜仲諒近年全力投入慈善工作,目前擔任棒協理事長的他,更多是在思考如何讓台灣棒球在國際上發光發熱。(資料照)

北檢最早接獲檢舉紅火案,是將此案視為重大金融犯罪偵查;但二○○八年政黨輪替後,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涉貪案,發現扁家曾收時任中信金控副董事長的辜仲諒七次政治獻金、共二.九億元。承辦檢察官越方如還跑到日本私會滯留當地的辜仲諒,不久辜閃電返台,寫了一封陳報狀,直指紅火案消失的三億餘元是用來沖銷之前給扁家的二.九億元,並供扁家人日後需索。

金融案件自此演變成政治貪瀆,特偵組接辦此案,辜仲諒一審被判刑九年。

辜自爆被逼作偽證換交保

未料,全案上訴高院期間,辜自爆自日返台時,是特偵組要他作偽證,指控扁家涉入紅火案,以利取得該案管轄權,換取他返台後能獲交保。消息一出,舉國譁然,特偵組則全面否認教唆偽證,並指不論扁家有無涉入紅火案,辜確有交付兩億九千萬元。

一審判9年 更二審改判無罪

二○一七年,立法院廢止特偵組;而在纏訟多年後,辜仲諒在紅火案的判決也從最重的九年八月徒刑到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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