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職災保險法三讀 傷病給付加碼

2021/04/24 05:30

職災保險法重點(製表:記者陳昀)

前2月投保薪資全額、第3月起7成至請領結束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十多個勞團合組的「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推動小組」赴立院表達感謝。(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陳昀、彭琬馨、李欣芳/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明定受僱事業單位不分人數強制納保,否則最高處十萬元罰鍰,估增加三十三萬人納入保障;傷病給付部分也提高,前二個月傷病給付為薪資全額,第三個月起至請領結束為薪資七成,預估一○五七萬名勞工受惠。

估增33萬人納保 1057萬名勞工受惠

勞工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是蔡英文總統首任競選政見,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能在五一勞動節前通過立法,也是政府以具體行動向全體勞工朋友致敬。

總統兌現政見 五一前向勞工致敬

勞團肯定:台灣職安新里程碑

由十多個勞工團體聯合組成的「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推動小組」昨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達感謝,認為這是送給勞工朋友的重要禮物,新法將災害預防、補償、重建等面向整合在一部專法,讓台灣勞工職安跨進新的里程碑。勞團也呼籲,應盡快完備配套,資方別再恐懼。

建教生、童星納保 外送員再研議

職災保險法是從「勞工保險條例」抽出單獨立法,有別於過去僅五人以上事業單位強制納保,新法規範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勞動部核發聘僱許可的雇主,包含技術生、建教生、勞動部公告之提供勞務事實並受有報酬者等,皆應以雇主為投保單位強制納保,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參加漁會等勞工則透過所屬團體投保,外國籍亦適用。

「其他有勞務事實並受有報酬」同樣適用規定,但外送員、受刑人作業員等非典型職業樣態是否納保,仍待勞動部進一步公告準用範圍。新法也擴大特別加保對象如工地雇工、童星等勞動人員,得由雇主、本人或受領勞務者辦理參與保險。

投保薪資也擴大上下限,下限基本工資二萬四千元,上限七萬二千八百元,涵蓋九成以上勞工薪資水準。職災保險費率將由勞動部公告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施行後每三年調整一次。

傷病給付部分,新法提高為前二個月發給月投保薪資全額,第三個月起至發放結束發給投保薪資七十%,並以二年為限。失能給付不再以年資為計算基礎,明定依失能程度發給,完全失能發給月投保薪資七十%、嚴重失能五十%、部分失能二十%;遺屬年金也不以年資計,改以被保人的月投保薪資五十%發給,遺屬一次金則按月投保薪資四十個月發給。

若雇主未依規定為勞工投保,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應按次處罰,並將公布違法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等。

將增設職災預防重建中心

新法要求勞動部應捐助成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統籌辦理職災預防及職災勞工重建;職災勞工終止醫療後,雇主應擬定復工計畫,協助勞工恢復原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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