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法人不適用》低價屋個人免稅 將修法限3戶

2021/04/22 05:30

行政院今天將召開院會通過財政部提報「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限縮「住家房屋現值低於十萬元免稅條款」,排除法人適用,個人全國也僅限三戶免稅,以防堵有心人士分割房產避稅。(記者徐義平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今天將召開院會通過財政部提報「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限縮「住家房屋現值低於十萬元免稅條款」,排除法人適用,個人全國也僅限三戶免稅,以防堵有心人士分割房產避稅;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由於是政院「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的短期措施,政策具急迫性,盼趕在立法院本會期三讀通過,七月一日起生效,明年五月申報房屋稅時適用。

現行「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住家房屋現值在十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導致部分所有權人藉由房產分割為小坪數,讓房屋評定現值低於十萬元,以規避房屋稅負。目前隨房屋標準價格重新評定,地方政府可自行以「千元」為單位向上調整,部分縣市門檻已提高,但只要符合條件,仍可免稅,包含個人及法人持有,也沒有戶數限制。

財政部官員表示,為避免多房族或包租公、包租婆藉增編房屋門牌號碼,將房產分割為小坪數房屋,使住家用房屋現值低於免稅門檻,以此避稅,因此修正「房屋稅條例」排除法人適用,換句話說,未來法人即使持有房屋現值低於十萬元門檻,也不具免稅資格。

官員表示,未來每人免稅戶數全國只限三戶,將以身分證統一編號(IDN)歸戶,假設有四戶以上住家房屋現值低於門檻,納稅人可自行選擇其中哪三戶適用免稅,其餘哪些要繳稅。

假設納稅人原本只有三戶住家房屋現值低於門檻,之後新增第四戶,記得要在取得第四戶房屋的三十天內申報,選擇哪三戶要免稅,若未如期申報,在納稅人補申報前,會直接以第四戶房屋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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