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降公設比等於降房價? 建商︰無絕對關係

2021/03/30 05:30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昨強調,應降低公設的面積,才有辦法降低價格,不動產開發商認為並無絕對關係。(資料照)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昨強調,應降低公設的面積,才有辦法降低價格。不動產開發商認為並無絕對關係,因一般建案光是「小公」、「大公」的公設比加起來就要近三十%,部分小基地建案甚至更高,且就如花次長先前講過,「買房是總價概念,把公設、主建物分開計價只是個形式而已」。

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指出,以十五層高的建案為例,依現行建築法規,公設比最低都要二十九.五%,若是超高樓層建案,公設比至少三十二%起跳,因此降低房價從公設比下手,是很困難的事情。

麗盛建設總經理何昭宏表示,「小公」是指建物的兩支樓梯、電梯梯間、蓄水池等設施,即由部分住戶共同分擔的空間;「大公」則包括機電設施、樓與樓之間的連通道、門廳、管理室、避難室等,即全體住戶共同分擔的空間;這都是法規規定必須要有,光是大公、小公加起來的公設比就逼近三成,若加閱覽室、健身房等,基本上都要三十五%起跳。

楊玉全指出,近來因土地價格高漲、原物料上漲及缺工等因素,促使房價上漲,若政府真想降低房價,除要增加大量供給外,土地價格、缺工問題也要解決才行。

業者估算,就算停車場、車道「專用登記」,影響的公設比僅約一到二%,透過登記改變來降低公設比,根本與房價無絕對關係。內政部檢討虛坪爭議會議報告,也明確指出共有部分並非虛坪,且多數是為了建築安全或設計所必需,房屋買賣價格是由市價而定,共有部分登記只是改變單價的計算方式,對壓低房價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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