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財經週報-司法熱點〉號稱銷售冠軍 廣告話術膨風罰萬金

2020/11/01 05:30

記者王定傳/專題報導

廣告可幫助企業在行銷商品時,於廣大的市場中,引起消費者注意,誘發消費者的購買慾望,好的廣告甚至可提升企業的形象與知名度;相反地,不實的廣告,可能讓企業違反「公平交易法」遭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外,連帶使商譽受損,讓消費者對產品及企業產生質疑。

依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條文內容看似簡單,但其中「學問」之深,企業稍有不慎,就可能誤觸「地雷」構成廣告不實。

以公平交易委員會整理的廣告不實類型來看,「地雷」多達31種,諸如:「偽稱他人技術合作或授權」、「宣稱商品(服務)具有一定效果,而無科學學理或實驗依據」、「廣告具體數字與實際不符」、「長期以特價或類似名義標示價格,實際卻是原價」等都包含在內。

機車油箱容量縮水

以實際案例來看,許多知名企業都曾因廣告不實遭公平會裁罰。例如,去年間,某機車業者在網站刊登的廣告中宣稱,油箱容量為「8.5L」,民眾購買後發現油箱容量為「7.5L」,明顯與事實不符,因此提出申訴;公平會認為,該廣告宣稱油箱容量與事實不符,其差異已逾越大眾所能接受程度,足以導致大眾錯誤的認知或決定,裁罰40萬元。

除濕機誇大能效

另一起案例是,2018年間,某家電業者在網站銷售除濕機商品時,於廣告中宣稱「一級能效」、「能源效率1級能效」、「本產品能源效率為第1級」;公平會認為,上述兩款除濕機的能源效率等級是第3級,裁處大同公司20萬元罰鍰。

企業若因廣告不實遭裁罰,當然可提出行政訴訟尋求救濟,但能夠翻盤打贏訴訟者,少之又少。

例如,2018年間,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在東森購物台,銷售輝葉企業有限公司的「Body Magic新一代粉嫩魔力板」商品,卻於廣告中宣稱:「慢慢的幫你的脂肪震碎震碎排出去…幫助你的腸胃蠕動…蘿蔔腿、大象腿、大屁股、水桶腰…掰掰袖…瘦得很漂亮…以抖動方式有效達到運動瘦身」等語。

公平會認定該廣告並無科學學理或實驗數據,裁罰東森得易購公司40萬元、輝葉公司10萬元,東森得意購公司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但一審吞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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