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民團:用電大戶 台積電最「綠」

2020/10/28 05:30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肯定台積電為「綠能先鋒者」,自發自用設置量、購買的碳權或使用綠能的長遠目標表現最優秀。(資料照)

台塑石化、大連化工、南亞塑膠 完全不參與再生能源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綠色和平昨偕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等舉行「用電大戶綠能使用比一比」記者會,聯盟指出,經濟部能源局11月將公布用電大戶條款,卻不公告名冊,自行調查其綠能表現,結果顯示台塑石化、大連化工、南亞塑膠完全不參與再生能源,各項指標都繳白卷,呼籲經濟部積極推動政策,並公布名冊督促產業,否則政策難受大眾檢驗。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訂定「再生能源自發自用的電量」、「購買再生能源及再生能源憑證的數量」、「參與電力躉售的電量」、「明確綠電使用占比的目標」、「現階段綠電使用占比」5項綠能指標加以評估,發現前15大排碳大戶的再生能源相關規劃都仍不足。

15大排碳大戶 再生能源規劃不足

聯盟肯定台積電為「綠能先鋒者」,包含自發自用設置量、購買的碳權或使用綠能的長遠目標都表現最優秀,且是唯一加入RE100的企業;台灣化學纖維則是自發自用太陽光能最多;台灣水泥、亞洲水泥、台灣中油、群創光電、友達光電使用綠能雖不到0.05%,已屬領先族群。

聯盟指出,台塑石化、大連化工及南亞塑膠5項指標都繳白卷,完全沒參與任何再生能源,連出租屋頂做為設置再生能源的場所都沒有。台塑石化每年花費26.7億度電,接受調查時還自稱不是用電大戶;南亞塑膠則是完全不公布用電度數。中石化、長春石化、中國鋼鐵、台灣塑膠、中龍鋼鐵雖無使用綠能,但都有設置再生能源,仍有進步空間。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認為,台灣用電大戶表現遠遠背離國際企業購買綠電責任的趨勢,經濟部應有更積極的政策工具,尤其規範依據應以實際用電量,而非現行的台電契約容量,否則自有汽電共生或發電廠的企業,會因向台電買電量小,反而不受規範。

洪申翰表示,蔡政府努力衝刺再生能源發展,但政策應落實到產業中,使用綠能對用電大戶來說已是責任與義務,越來越多國際產業鏈要求百分百綠能,企業若不能把綠能做好,才是台灣產業競爭力跟不上國際的最大敗筆。

陳椒華指出,高耗能、高污染產業在用電大戶占比最重,等於讓納稅人補貼這些產業的水電費,政府應公開用電大戶名冊,淘汰沒有競爭力的高耗能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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