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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題》20GW欲達標 地面型光電不可或缺

2020/09/25 05:30

農委會與太陽能產業達共識,將統整林相不好與不利耕種土地的面積,提報政院擇地開放農電及光電特區。圖為新竹市府發展太陽能光電。(新竹市政府提供)農委會與太陽能產業達共識,將統整林相不好與不利耕種土地的面積,提報政院擇地開放農電及光電特區。圖為新竹市府發展太陽能光電。(新竹市政府提供)

記者張慧雯/特稿

「明明有不利耕種或是林相差的土地,卻非要逼我們做魚塭或畜牧業屋頂型太陽能,不但施工不易、速度慢且成本高,真的不懂政府在想什麼?」業者認為,大型地面型太陽能電站一旦缺席,二○二五年太陽能建置量要達成20GW的目標根本是癡人說夢。

歷經農委會「七七事變」(農委會七月七日修正「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太陽能業者莫不忿忿不平,質疑政府挺綠能只是說說而已。以實際數據來看,距離二○二五年僅剩五年時間,「地面型太陽能電站」的建置量目標為14GW(6GW為屋頂型太陽能),但截至今年六月僅完成1GW,尚缺13GW,「缺口這麼大,結果沒土地,是要蓋在哪?」

13GW地面型太陽能電站,粗估約需一萬五千公頃土地,又因土地須經業者評估能否搭蓋太陽能電站,因此政府至少得準備五至十倍的土地面積(七萬五千至十五萬公頃),加上簡化申請流程、避免一個電廠要蓋八百個章,才有可能在期限內達成目標。

事實上,地面型太陽能電站比起屋頂型,不僅搭蓋容易、速度快,後續的維運管理也方便,農委會若能釋出適當土地、加速審核流程,地面型太陽能電站絕對是發展綠能產業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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