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財經週報-司法話題〉3大家族後代爭產興訟 豪門家務事難解

2020/09/20 05:30

三大家族爭產訴訟一覽表

記者溫于德/專題報導

台塑、長榮與美麗華等3大家族後代,屢為爭產上法院興訟。美麗華家族甚至引發行刑式槍決事件,釀3人死亡悲劇。由此可知,家族創辦人應為身後財產預先做好規劃,避免後代為錢撕破臉。

台塑分割遺產1.1億官司 牽動海外6千億分配

2008年10月15日,台塑創辦人王永慶驟然在美國離世,大房郭月蘭的3位遺囑執行人:前大法官戴東雄及律師許進德、施中川,在地院提起民事「分割遺產」之訴,該案標的為1.1億餘元。但地院認為,遺產執行人未經全體遺產繼承人同意便提起訴訟,又未以王永慶包括海外財產在內的全部財產訴請分割,於法不合,故判決駁回,現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據知情人士分析,若遺囑執行人獲得本件勝訴,取得郭月蘭遺囑的二房長子王文洋,便可控制王永慶1.1億元的一半;若王文洋又能證明王永慶海外6千億資產是個人所有,便有望持國內裁判向資產所在法院(包括美國、百慕達等地)提起主張,獲採信後便可控制3千億資產。

長榮遺囑有效 二房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遺產

至於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1月20日病逝台北後,大房老二張國明與老三張國政認為,大哥張國華遭集團老臣柯麗卿蒙蔽,提起民事「撤銷股東會決議」訴訟。高等法院認為,股東會的召集程序及決議方法,並未違反法令或章程,其「推選柯麗卿為長榮國際董事長」的決議有效,案件已上訴最高法院。

張國政另無法接受父親張榮發生前立下遺囑,指定由二房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遺產,提起「確認遺囑無效」訴訟;但張國煒稱,依地院函調張榮發醫療資訊與就醫紀錄,足以證明張榮發做成遺囑時具有遺囑能力,並在公證人面前做成遺囑,另經調查局鑑定筆跡,確認由張榮發親簽無誤。地院故認為遺囑有效,判張國煒勝訴,全案已上訴高院。(註,雖判張國煒單獨繼承遺產勝訴,但依法,張榮發的其他法定繼承人仍可領取遺產的特留分)。

美麗華內訌 弟弟槍殺哥哥再自殺

至於美麗華集團,在創辦人黃杏中2015年11月4日過世隔天,弟弟黃榮圖的四子黃明德,便因昔日爭產官司與宿願,持槍找老二黃明煌算帳並掏槍射殺,勸架老三黃明仁也遭開槍致死,黃明德最終在趕抵現場的員警面前,自轟頭部並墜樓身亡,全程只有老五黃明堂躲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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