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理專監守自盜 去年10起逾3億

2020/07/08 05:30

金管會撂下重話,只要是去年6月「理專10誡」通過後,銀行還爆發理專盜用事件,就會加重處罰。 (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別以為錢放銀行就安全!金管會統計,因銀行理專人員盜用客戶帳戶資金,去年就開罰8家銀行,裁罰金額5510萬元,為歷年最嚴重;而今年以來共3起,包括永豐、玉山及彰化銀行,都被開罰1200萬元,合計3600萬元。

金融業主管表示,銀行理專或行員挪用客戶資金並非一般犯罪事件,不僅衝擊存款戶對銀行的信任度,尤其多起理專盜用時間都長達數年、甚至超過10年,顯示銀行的內稽內控出了問題。

以去年為例,共爆發10家銀行理專盜用A錢事件,但因行政程序,所以有2家今年元月開罰;儘管如此,光是去年8家銀行被金管會開罰金額就超過5千萬元、創下史上最高,且涉及盜用款項更超過3億元。

為此,金管會去年6月通過銀行理專自律規範,包括:銀行須建置妥適有效之理專「輪調制度」,理專的「休假期間執行內部查核」等10大項目,俗稱「理專10誡」。

至於「理專10誡」實際成效如何,還有待檢驗,但可以確定的是,金管會開罰一定不會手軟;因為金管會已撂下重話,只要是去年6月「理專10誡」通過後,銀行還爆發理專盜用事件,就會加重處罰。

市場人士直言,立法院去年也三讀通過「銀行法」修正案,對銀行違規裁罰金額,上限最高5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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