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提醒,銀行對於申請貸款絕非「來者不拒」,消費者平時要多多培養自身信用狀況。(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為協助個人渡過疫情資金難關,金管會協調銀行採取債務協處機制,包括房貸、車貸、信用卡等個人金融商品,本金及利息可展延三到六個月,期間到今年七月底。但對於手頭緊、需要申貸額外資金的民眾,專家提醒,若有三種狀況,例如沒有固定收入來源等,恐被銀行打回票、拒絕申貸。
金融比較平台Money101經理呂芝穎表示,不管是信貸或房貸,銀行是否核貸、利率條件優劣及貸款期間長短,都與申貸者的「償債能力」有關;若被視為高風險族群,申貸就很容易被拒絕。
第一種是「待業、無收入證明者」。基本上要有穩定工作、帳戶每個月都要有穩定進帳,並視個人收入條件,決定可以核貸多少錢;若是近來很夯的網紅或自由工作者,因無法提供薪轉證明、收入亦不固定,銀行核貸的機率很低。
第二種是「有債務協商或警示帳戶,尚未解除者」。民眾若向銀行申請過「個別協商」或銀行公會的「債務協商」,還款期間無法申請任何信貸,必須等還清全部債務後才可申貸;另被列為「警示帳戶」,也是完全無法跟銀行有任何往來的。
第三種是聯徵「近查」次數頻繁者。不管申請任何銀行貸款,聯徵紀錄上會有一個新業務查詢紀錄,俗稱「近查」;對大部分銀行來說,若申貸聯徵時,發現已有三家以上的近查紀錄,銀行願意核貸的機率都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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