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國泰人壽4大缺失 金管會罰560萬、6項糾正

2020/02/19 05:30

(資料照,記者巫其倫翻攝)

〔記者王孟倫、巫其倫/台北報導〕金管會昨天表示,辦理一般金檢時發現國泰人壽有「業務員不當勸誘買保單」、「投資參股中國分公司遭當地主管處分卻未即時申報」等4大缺失,因此依「保險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開罰國泰人壽560萬元及6項糾正。這是國泰人壽近幾年來遭金管會單次開罰最高金額。

業務員不當勸誘買保單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國壽違規事實有4大件:第一,有客戶申訴業務員不當招攬案件,包括勸誘客戶解除舊保單、拿房屋向銀行抵押借款買保單,甚至勸誘保單質借等,而國壽未建立交易態樣強化檢核及控管機制,依法開罰300萬元。

在中國被罰未通報

第二,國壽參股投資陸家嘴國泰人壽的遼寧分公司辦理人身意外傷害險,未在核心業務系統內完整記錄要保人及被保險人身分等,被遼寧保監局停止該項業務半年。保險局指出,本案是2016年7月接受保監局檢查、2017年3月祭出處分,但國壽未通報金管會,2018年9月金管會金檢才發現,這部分開罰200萬元。

第三,國壽涉及「假投保、真理財」,國壽在辦理法人投保案件,接受宮廟等投保保單,但受益人卻是法人而非員工(自然人),宮廟委員會也記錄是資產活化,目的為理財行為,國壽顯然未確實掌握及瞭解投保目的,開罰60萬元。

第四,國壽針對辦理申訴案件作業、保險商品滿期金申領作業、電話行銷業務、客戶身分確認作業、客戶盡職調查及加強審查措施相關管理作業等缺失事項,開罰6項糾正。

對此,國壽回應,尊重主管機關裁罰,對旗下業務員招攬時未充分考量保險商品適合度的情形已深切檢討,並針對客戶保費來源已建置投保前、中、後管控機制。至於陸家嘴國泰人壽遼寧分公司裁罰案,國壽強調,當時內部判斷該事件非屬重大事件,因此未及時通報,已要求陸家嘴國泰人壽如遭中國主管機關裁罰應立即回報,以利於向主管機關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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