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跨境供銷 消費者負擔營業稅

2019/10/29 05:30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由於淘寶已在台設立公司,其平台本身營業稅及營所稅的掌握不會有問題。(取自手機APP)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由於淘寶已在台設立公司,其平台本身營業稅及營所稅的掌握不會有問題。(取自手機APP)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針對「淘寶台灣」的「跨境供銷」模式,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由於淘寶已在台設立公司,其平台本身營業稅及營所稅的掌握不會有問題;至於在淘寶台灣上銷售的賣家,也可依照對現行網路賣家的查核,透過信用卡、超商金流去掌握賣家營業額與所得稅,不論是直接進銷貨經營還是代購模式,都可掌握課稅。

不過,官員也提到,「跨境供銷」模式較值得注意的是,若貨品都由中國直接進口寄送給國內消費者,營業稅就非由台灣賣家代徵,而是由消費者負擔,並交由海關於進口通關時代徵。

財政部關務署長謝鈴媛表示,海關採取三大措施掌握稅基,首先是報關行明年起要申報貨源平台,第二是掌握刷卡金流,第三是持續力推海關「實名認證」App。

謝鈴媛補充說,進口包裹金額在兩千元以上須課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統計一年有三千萬至四千萬個進口包裹,是由淘寶和蝦皮官方集運賣進台灣;對於「化整為零」、「高價低報」等避稅問題,海關會要求業者核實申報來源,也將針對兩大平台的包裹加強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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