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製門檻 經部訂7成 交部改5成

2019/10/15 05:30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辦公室強調,中國對電動大巴已有補貼措施,來台透過法規漏洞又可領取台灣補助,對台灣本土產業造成不利影響。(資料照)

〔記者黃佩君、巫其倫、蕭玗欣/台北報導〕中國比亞迪電動巴士鑽法規漏洞進入台灣,每輛甚至可爽領我國交通部等最高達六百萬元補助,掌管補助規範的交通部與掌管自製率的經濟部,多年來是有話說不清。

交通部昨指出,電動大客車申請補助,須先繳交國製零組件五成等證明、通過經濟部審查,才能向交部申請;經濟部則說明,為遏止非國產電動大巴士,原規定二○一七年自製率要達到七成,但交通部因客運業者壓力降為五成,直到上月通過的最新要點仍保持五成,是造成中國電動巴士可混充MIT過關主因。

立委林岱樺辦公室強調,中國對電動大巴已有補貼措施,來台透過法規漏洞又可領取台灣補助,價格上超級具有競爭力,已對台灣本土產業造成不利影響。

電動大巴補助計畫向來是交通部制定門檻、經濟部審查國產化部分。經濟部原規定二○一七年自製率就要達到七成,並希望透過導入動力電池達到目標;但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反彈,宣稱沒有業者能夠達標,恐「無車可買」,因此交通部補助仍維持五成門檻。

五成、七成的差別,就在於有無使用電池等關鍵台製要素;否則很多零件台灣無產製,都必須自國外進口,差別只是從中國或轉道第三地。保持五成的決定,就成了刷不掉中國貨的主因。

據瞭解,目前台廠已有能力達到附加價值率六、七成,但門檻越高,符合的廠商自然越少,而選擇越少,要達到交通部運輸目標的每年增加九百輛以上電動大巴就更困難。客運業者當然希望價格越低越好,甚至光靠補助就能購車;但若放任中製假冒MIT搶占市場,台廠競爭力將無法度過艱困的前期,更無後續擴大產能的可能性。

關務署官員昨表示,中製大客車車身、底盤都已禁止進口,目前未查獲違規案例;至於貨品輸台後,完成重要製程或附加價值率超過三十五%以上,根據原產地規則,符合「最終實質轉型」條件就可標示為MIT。

關務署官員強調,海關會針對「洗產地」問題加強查核,若發現疑為洗產地貨物,就會要求提出原產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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