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外送員之死後…勞檢兩外送平台 認定僱傭關係非承攬

2019/10/15 05:30

勞動部昨專案檢查,認定兩名外送員和foodpanda、Uber Eats兩外送平台是「僱傭關係」、非「承攬關係」。(資料照)

〔記者李雅雯、魏瑾筠、鄭淑婷、陳炳宏/綜合報導〕國慶連假期間foodpanda和Uber Eats有兩名外送員在外送途中車禍身亡,平台業者主張雙方為「承攬關係」,未投保勞保,影響職災補償。勞動部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桃園市政府和北市府勞檢處昨專案檢查,認定該兩名外送員和外送平台是「僱傭關係」、非「承攬關係」;要求兩平台業者最遲今日提出僱傭關係下的所有外送員「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和「出勤紀錄」,否則將各開罰一七五萬元。

勞動部過往對美食外送員是僱傭或承攬關係的認定多為迴避態度,僅重申「需依個案認定」,在兩名外送員因車禍過世後,昨終於主動介入認定。對此結果,兩家業者截稿前均未回應。

勞動部要求今提交清冊 否則開罰175萬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表示,這兩家平台業者對外送員有指定工作時段、規定穿制服、要求未能接單要二十四小時內回報、指定用品牌保溫箱、黏貼平台品牌貼紙在機車,可見雙方有一定的指揮關係,具備組織從屬性,認定雙方有僱傭關係。

他強調,平台需依勞基法給職災補償,未替外送員投保勞保,將由勞保局依勞保條例處理,可裁罰雇主四倍應繳勞保費金額、兩倍就業保險費金額;由於當事人已身故,勞退提繳可由家屬循民事向平台要求補提。

鄒子廉指出,這兩家業者規模相對為大,若遲未提供「勞工名卡」等資料,將依勞基法規定,十六日由地方勞政機關各項開罰最高罰鍰三十萬、一百萬、四十五萬,共一七五萬元,平台業者可再陳述意見。

鄒子廉說,若平台和外送員間認定為承攬關係,將建議由外送平台為外送員投保商業保險,另擬在「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中加入此要求,否則將可依職安法開罰。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認為,勞動部對僱傭關係的認定有些遲到,但也算有進步,因很多問題源於僱傭、承攬說不清,認定為僱傭關係後,可要求平台善盡雇主的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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