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財經觀測站》國營事業這個跳板

2019/10/02 05:30

儘管國營事業被當成跳板並非新鮮事,金管會也承諾改革,但這個現象並非公股行庫獨有,除了金管會之外,相關部會也應全面檢討。(資料照)

中信金上週五宣布高層人事異動,包括延攬前金管會銀行局長出任中信銀副董。詹庭禎2016年8月卸任銀行局長後轉任台灣金總經理,甫滿3年就轉任中信銀副董,剛好閃過「旋轉門條款」,職務異動幾乎「無縫接軌」。儘管國營事業被當成跳板並非新鮮事,金管會也承諾改革,但這個現象並非公股行庫獨有,除了金管會之外,相關部會也應全面檢討。

國營事業雖號稱「鐵飯碗」,但董總等高層的薪酬與民營企業有不小差距。以台銀為例,因董總月薪不得超過財政部長的規定,據悉,台銀董座月薪僅約16萬元、總座約15萬元;相較於中信銀副董年薪3000萬至5000萬元,詹庭禎從台灣金總經理轉任中信銀副董,市場估計年薪可能暴增15至20倍。

因此,退休官員想要轉往民營企業任職可以理解,但若為了規避「旋轉門條款」,把國營事業當成前進民營企業的跳板,不應該被視為理所當然;因為這不只是「裁判變球員」的問題,對國營事業的經營也不是好事,如果國營事業高層都是這樣的心態,國營事業的經營績效怎麼好得起來?外界一直對所謂「金融幫」、「交通幫」等有所質疑,可說其來有自。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去年5月曾表示,為避免「今天是裁判、明天是球員」的情況,建議財政部不要指派金管會官員到公股行庫任職。不過,這項宣示的成效仍有待觀察,且下任金管會主委是否「蕭規曹隨」也是一個問題;何況,國營事業當跳板的現象,並非公股行庫獨有,包括經濟部、交通部、財政部等部會都應該檢討,而且應考慮是否明文規定,而非部會首長「宣示」就好。(鄭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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