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財經週報-綜合話題〉符合4個從屬性 「承攬合約」爭得退休金

2019/06/10 05:30

冷姓貨櫃車司機遭公司無預警解僱,法院判公司得支付加班費、退休金。圖為基隆港。(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專題報導

經營公司不易,雇主為了節省開銷,把腦筋動到員工退休金上。與所僱用的員工簽訂勞務契約時,將雙方關係定義在「承攬關係」。據此不預警裁員,常引發勞資糾紛,甚至不惜對簿公堂;孰料,雇主藉「承攬關係」規避勞基法作法,遭法院以「勞雇間的四個從屬性原則」狠打臉,落得多花一筆律師費,最後還是要付員工退休金,得不償失。

受公司指揮 雙方為僱傭關係

冷姓貨櫃車司機2008年間受僱於全成倉儲物流公司載運貨櫃,與公司簽立「勞務承攬合約書」,工作8年後遭公司無預警解僱。冷認為,他雖無底薪、按件計酬,實際上卻受公司督導、指派載貨櫃,勞雇雙方為僱傭關係,向法院訴請給付退休金。

基隆地院審理時,公司主張,當初僱用冷時,已在所簽訂的「勞務承攬合約書」,明定勞雇雙方屬承攬關係。冷替公司載運貨物,由冷自由決定,公司並未指示及懲戒權,薪資計算方式是以運送貨物的件數計算報酬,薪資計算與公司僱傭人員迥然不同。

但法官認為,法院在判斷勞雇關係時,不會只看契約怎麼訂,還要考量勞雇間的從屬性,因此搬出最高法院的判例指出,勞工與雇主間的從屬性具有:「人格從屬性」、「親自履行」、「經濟上從屬性」與「組織上從屬性」等四個原則。

法官調查,冷並無獨立執行職務之權限,更無決定工作的自由,受公司指揮、監督、考核與懲戒,符合「人格從屬性」、替公司運送貨櫃,不得使用代理人,也符合「親自履行」原則。

此外,冷替公司載貨櫃,是替公司賺得利益而獲得報酬,符合「經濟上從屬性」,加上也隸屬公司司機部門,也符合「組織上從屬性」第四個原則。因此認定冷與公司的勞雇關係為僱傭關係,今年4月判公司敗訴,得支付冷8年來總計加班費、退休金共268萬2,727元。

屬勞動契約 理貨員獲退休金

李姓理貨員2010年間受僱雇於建信理貨行與立昌理貨行,兩公司按工時給付薪資。工作4年後,無預警被公司資遣。李不服也主張勞雇雙方為僱傭關係,向法院訴請給付退休金。

兩公司當庭抗辯,指李僅是一般臨時性的理貨員,無固定薪資。公司遴選李來擔任理貨員,是依理貨工會協商決定,公司與李的勞雇關係,是屬承攬而非僱傭關係。

法官調查,李的上班時間、地點、勞務與報酬的對價關係發現,李在人格上、經濟上及組織上與公司間都具有從屬性。雖然兩公司在雇李時簽訂有「承攬」為名合約書,但實質上仍屬勞基法規範的勞動契約,判兩公司敗訴,合計要支付李退休金21萬8,499元。兩公司不服,提再審之訴也遭到駁回。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