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止中國產品經台灣「洗產地」,行政院長蘇貞昌昨主持院會拍板「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產品來台洗產地,最高可罰三百萬元。(資料照,記者林敬倫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美中貿易戰延燒,為遏止中國產品經台灣「洗產地」,防堵違法轉口,行政院長蘇貞昌昨主持院會拍板「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產品來台洗產地,罰金調高十倍,最高可罰三百萬元。
最高罰3百萬
蘇貞昌指出,在美中貿易戰的氛圍下,歐美進口國的裁量權會越來越重,不再像過去容忍灰色地帶,經濟部、財政部一定要積極清查,有效降低違規情形,不能讓台灣陷入美中貿易糾紛,同時更要保持MIT品牌的好口碑,維護台灣外銷競爭力。
蘇揆強調,不要因為少數不肖廠商的行為,而傷害台灣整體形象,也讓其他台灣廠商受害;另為保護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提高相關罰金及罰鍰的額度,以符合管理需要。
經濟部國貿局主秘倪克浩表示,近來查獲部分不肖業者將中國貨運至台灣,並以「台灣製造」名稱再輸出,企圖規避美國關稅;也有不肖業者將台灣原產地證明書用於中國貨品,導致歐盟對台廠及多項貨品展開調查。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說,去年九月到今年四月共查獲五起產地標示不實,目前還有十多起涉及變造或偽造產證,已移送檢調。
根據「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廠商對產地標示不實、使用不實貿易證明文件、違法輸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至非管制地區,或簽發單位未依規定程序簽發產證等違法行為,罰鍰由原本的三萬到三十萬元,大幅調高為六萬至三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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