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非核家園條文廢除 環團:不代表必推核電

2019/05/08 06:00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廢除俗稱二○二五非核家園的核電年限規定,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昨強調,廢除該期限條款,不代表政府有積極推動核電的義務;圖為日前在高雄舉行的廢核大遊行。(資料照)

〔記者蘇芳禾、楊綿傑/台北報導〕「以核養綠」公投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過關,配合公投結果,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電業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案」,刪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一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的條文。

「以核養綠」公投訴求為廢除電業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亦即廢除俗稱二○二五非核家園的核電年限規定;昨三讀通過刪除該第一項條文,但保留「政府應訂定計畫,積極推動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相關作業,以處理蘭嶼地區現所貯放之低放射性廢棄物」等規定。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昨強調,廢除該期限條款,並不代表就必然讓核電重新回到能源選項,僅是取消核電退場期限,不代表政府有積極推動核電的義務。公投結果不是代表民眾對核電毫無疑慮,各界應以最高安全標準審視核電的延役或重啟議題。

蔡英文總統則在上月參加廢核大遊行時表示,「只要蔡英文在,只要我們執政團隊在,非核減煤、走向非核家園是持續的目標」。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