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立委質疑華映倒貼中國企業 顧立雄允調查 3週內提報告

2019/03/21 06:00

華映楊梅廠。(資料照)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2010年中國華映科技的前身閩閩東就在中國深交所公告與華映(2409)及大同的承諾內容,中國華映若虧損,台灣華映要彌補且還要保證10%收益,這是拿台灣投資人的錢去保證中國企業10%的淨收益;對此,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已展開調查,包括業績補償承諾事項、華映是否對中國華映科喪失控制力、揭露是否充足等,將在3週內提出報告。

黃國昌表示,華映對中國華映科的承諾,在當年度年報並未揭露,但卻在深交所2010年公告找到,華映拿台灣投資人的錢去確保中國公司獲利,證交所卻到2017年才發函詢問,這樣隱匿訊息坑殺投資人,華映還說不是重大事項,對股東、公司財務無重大影響,金管會難道不該出手管嗎?

顧立雄表示,對於華映事件,證期局已經展開調查,包括業績補償的承諾事項,由於目前雙方正在訴訟,中國華映科向華映求償19.14億人民幣,並凍結華映在中國資產,包括對華映科持股。他指出,將要求華映把19.14億人民幣列入「或有負債」,雖然華映說求償機率不高,金管會不會盡信,會了解實際情況。

另外,華映對中國華映科是否喪失控制力?揭露是否充足?公股銀行對華映借款本金餘額67.6億元是否都具第1順位抵押權、不會造成虧損?金管會都會進行了解。

黃國昌表示,華映宣布裁員2500人,投資人的股票也幾乎淪為壁紙;如果這樣的情況不是單純因為景氣或經營不善,而是還有其他因素,就應徹查到底。尤其以華映與大同對中國華映科承諾函的實質內容來看,當中國華映科技虧損時,華映不僅需要填補虧損,還要將其獲利補足到10%,這種涉及股東權益的重大影響事項沒有揭露,已涉違反「證交法」,屬於刑事責任範圍,金管會一定要徹查,該法辦就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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