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幫台商找工業地 地方可自訂容獎

2019/03/15 06:00

經濟部昨報告「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擴大方案,將乙種工業地等303個都市工業區納入適用範圍。(資料照)

工業區更新立體化方案擴大 乙工等303工業區納入適用

〔記者黃佩君、李欣芳/台北報導〕解決台商回台工業地缺地問題,經濟部昨赴行政院報告「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擴大適用方案,將從原僅限四十四個產創及科學園區工業區,擴大到乙種工業地等三○三個都市工業區,最高可提升到現有容積的一.五倍,預計新北市、桃園市等受益最多,地方政府更可自行依需求決定二十%容獎標準,增加吸引目標產業誘因。

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同意,經濟部月底前將把方案正式提報行政院。

新北、桃園受益最多

台商回台缺地,以新北市、桃園市最缺。去年政府已實施「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方案,經濟部所屬及科學園區等四十四個工業區更新可獲得容獎,放寬容積到法定一.二至一.五倍;現有三十一廠商擬申請、一家已通過。

因原方案僅限中央政府所經營園區,地方報編的都市工業區無法適用,造成「一國兩制」;經濟部昨向行政院報告擴大適用方案,將都市計畫工業區包括乙工等納入方案。

容積率最高可達360%

該擴大方案條件均適用原方案,即限定基準容積須在二四○%以下者,若符合條件可放寬到法定的一.二倍,再輔以現行容積移轉機制可提升到一.五倍,相當容積率最高可達三六○%。

較特別的是,其中二十%容獎標準由地方政府決定,各縣市可依需求、例如希望吸引設立總部等,自行審核標準;另捐贈產業空間或繳納回饋金者可增上限三十%,空間及回饋金也歸地方政府所有。

官員表示,擴大方案受惠地區達七倍多,包括新北市新莊、三重、三峽、五股,以及桃園桃科工、大潭、沙崙、華亞科、工四等,均在擴大適用範圍。

但都市計畫工業區土地,常有變身工業宅疑慮,尤以乙工為大宗。官員強調,若要適用獎勵須備案申請核准,中央主管園區由主管機關、地方園區由地方政府審查,審查時即要確保更新是作為工業用途。

使用五年內不得轉讓

此外,方案也規定申請人取得使用執照及完成獎勵項目前,不得將申請轉讓,完成使用後五年內未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同意,也不得將容積增量建物產權轉讓予他人。

蘇揆昨也在會中表示,近日嘉聯益、華映公司大量資遣勞工,除相關單位應加強就業媒合,協助轉職外,他特別感謝返台投資的智邦公司願意大量聘僱這些被資遣勞工,共創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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