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旺矽董座涉違法炒股 被求刑兩年

2007/04/04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上櫃公司旺矽董事長葛長林、財務協理謝偉允,涉嫌勾結股市炒手陳浚堂,在2003年9月至2004年4月,以相對買賣炒作股價,直接獲利約1,000萬元,間接獲利達6億元,台中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葛及謝二人。

檢方建議在判決前,如被告向指定公益機關捐款1,000萬元,可審酌給予緩刑,緩刑期間並需提供相當時數的義務勞務及交付保護管束。

起訴書指出,2003年元月6日旺矽以每股56元上櫃,但成交量低迷,經常低於每日百張,股價更是跌至45元上下,當年7月間股市又瀰漫一股SARS再來的疑慮,整體市場交易量萎縮,旺矽公司董事長葛長林為了避免股價跌破承銷商的停損點,透過他人介紹認識股市炒手陳浚堂(另案偵辦),與謝偉允提供三個人頭戶及資金,提供604張股票及3,262萬元資金,協議由陳某操盤炒股,計畫炒至2004年3月,至少每股要上漲20元。

陳浚堂同意為葛長林炒股,他個人也想搭「順風車」大撈一筆,也以五個人頭戶一起進行炒股,炒股過程陳某每日以電子郵件,通知葛長林炒股情形。

至2004年1月28日旺矽收盤價已達每股65元,已超過預期目標,葛長林與陳浚堂提早終止合作契約,陳浚堂獲利了結。

但葛長林已經熟習炒股手法,加上陳浚堂的指點,接手親自操盤或委由不知情的特助陳鴻霖,持續進行相對買賣。而其成果驚人,至2004年4月30日收盤價,旺矽被炒至每股91元,期間最高曾炒至102元。

檢方查出從人頭戶部分結算直接獲利約1,000萬元,但被告手中持股1萬餘張,由原市價4億餘元增至10億餘元,間接獲利達6億元。

檢調單位去年10月搜索葛長林辦公室時,查獲陳浚堂給葛長林的炒股備忘錄及葛某用於炒股的電腦一部。

檢方指出,被告等人觸犯證券交易法,葛長林求處二年徒刑、謝偉允求處一年十個月徒刑,因二人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而且審酌旺矽的本業經營正軌道、穩健,如葛、謝能在判決前由法院指定捐款1,000萬元,法官可考慮給他們緩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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