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浩鼎案最後攻防 翁啟惠︰至今仍不知犯什麼罪

2018/08/29 06:00

翁啟惠昨為浩鼎案出庭,神情略顯疲憊。(記者黃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前中研院長翁啟惠與浩鼎公司董座張念慈,遭士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士林地院昨開辯論庭,檢辯雙方進行最後攻防,翁啟惠庭後受訪表示,至今仍不知自己犯什麼罪,但很感謝合議庭走完所有程序,對判決結果有信心。

檢方起訴指出,張念慈2011年企圖以1500張浩鼎技術股行賄,交換翁啟惠的醣分子酵素合成法技術,但僅達成期約賄賂,隔年12月改以3000張浩鼎股票行賄,翁以女兒帳戶收受,並同意浩鼎派員進入中研院學習,攜出研究成果。

檢方昨論告表示,檢方偵辦本案一直戒慎恐懼、如履薄冰,發動搜索當天曾考慮聲押翁、張兩人,最後選擇相信,諭令交保,但隨案件發展發現許多問題,檢方無法視而不見。

檢方說,翁身為院長,綜理院內一切事務,自己卻未揭露浩鼎持股及利益迴避,甚至收受股票,介入主導簽署技轉備忘錄,就已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罪,應判兩人有罪。

辯護律師指檢方對基本事實認知不清,起訴事實一變再變,把許多資料張冠李戴,再當證據指控,當錯誤被法官發現時,卻用一句「頁數錯置」帶過,但已摧毀翁一生清譽。

律師指出,浩鼎案來往的整串信件,經前後文推敲,發現檢方認為的「關鍵電郵」根本斷章取義,中研院去年1月13日也回函說明翁沒有違法,檢方卻趕在9日起訴,讓翁感到痛心不已,翁是「真實無辜」,應判他無罪。

翁啟惠則說,經過兩年多調查及審理,在在證明他從未以院長身分介入技轉,更未圖不當利益,起訴一個人影響其一生,但他至今仍不知犯了什麼罪,又貪污了什麼,假如他不是翁啟惠,會被這樣相待嗎?

翁說,他將個人研究捐給國家,台灣社會卻對這些付出無感,司法讓他受盡屈辱,只為了給社會一個情緒出口;但他相信司法會為他的冤屈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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