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偏鄉設公民電廠 經部祭億元補助

2018/06/03 06:00

經濟部表示,以合作社或法人、原民團體等身分設立分散式綠能發電設備或完成規劃方案,可享補助上限分別為一千萬及兩百萬元。圖為兩年前台東縣達魯瑪克部落收穫祭會場架起太陽能板。(資料照,記者黃明堂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國際上「公民電廠」概念發燒,經濟部日前也宣布對偏鄉祭出補助。經濟部表示,以合作社或法人、原民團體等身分設立分散式綠能發電設備或完成規劃方案,可享補助上限分別為一千萬及兩百萬元,今年將補助七千萬至一億元。官員表示,為均衡城鄉發展及加強偏鄉電力,補助將以偏遠地區及原民團體為優先,但經審查符合社區自主能源供應者也將納入。

近幾年,歐洲、日本等興起以社區、合作社為單位的小規模「公民電廠」,除了降低綠能門檻外,也能做到在地能源「自產自銷」,有利於分散式彈性電力網及節能環保意識。經濟部為鼓勵民眾參與綠能,宣布對偏鄉公民電廠祭出補助,並公告相關辦法,補助以合作社或法人、原民團體等身分設立或規劃公民電廠的方案,即日起至八月底前收件。

即日起至八月底前收件

官員表示,公民電廠包括太陽能、生質能、地熱能、風力及水力等,補助規模為二十至一百瓩,補助對象為合作社、財團法人、社會團體或原住民團體;主要鎖定偏遠地區,但若非偏鄉卻能在電力較不足地區符合分散式自主能源供應者,經審議委員同意也可補助。

另外,補助方式分兩階段,第一階段為完成「示範補助執行方案」,每案給予兩百萬元補助、共十案;申請者須完成設置潛力盤查、當地民眾提供設置場址及投資意願調查、發電設備規劃、維運規劃及效益分析等。

至於第二階段則給予上限一千萬元補助、共五案,為實際建設電廠,但申請者需投入與補助相應或更高之投資;而且,為真正鼓勵在地參與,民眾總投資金額需占總投資的三成以上,當地民眾投資比率及參與人數較高者,將成為優先獲選補助對象。

官員表示,三月已公布原住民地區綠能相關補助要點,這次開放偏鄉公民電廠,是為推動民眾參與再加碼,特別是部分偏鄉在電力線路末端,若遇天災容易受影響、維修困難,若能增加其自主發電能力,對偏鄉社區凝聚、財源自主及能源安全,都會有相當大的幫助,若推廣成效良好,不排除擴大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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