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宜華國際旗下台北萬豪酒店。(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宜華國際公司不滿旗下萬豪酒店遭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課徵房屋稅1億360多萬元,主張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提高地段房屋現值,導致飯店多繳稅金,以此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北高行審理後認為課稅有據,昨判宜華敗訴,可上訴。
據悉,宜華國際4年前領到該處38戶的使用執照,事後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根據房屋稅條例及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等規定,按營業用稅率3%及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計算,向這38戶課徵2016年房屋稅共1億0360多萬元。
宜華不服,主張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做出決議的時間點在2014年,卻對後來才建造完成的高級住宅評定較高房屋現值,顯然違反租稅法定主義,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房屋稅應減少,並以此向主管機關提起複查、訴願,遭駁回後改提行政訴訟。
北高行審理後認為,北市2014年前採行的房屋稅標準是「民國70年」評定,價格低於現行房屋造價,不符合量能課稅精神;且房屋稅以房屋「現值」計算,更能呈現房屋真正現值,課稅稅基也越正確,因此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因地制宜評定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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