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建商︰房子沒賣掉 就不該課稅

2017/07/06 06:00

前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則批評,北市府很明顯已向建商靠攏。(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徐義平、鍾泓良、郭安家/台北報導〕北市議會三讀通過放寬建商未售房屋的「囤房稅」認定標準。不動產開發商全國聯合會提出三點聲明,建商是房屋的生產者,對於投下勞力、資本蓋出來的房子,卻跟投資客購屋囤積一樣,受到重稅處罰,本來就很不合理;投資客都還有三戶可用一.二%稅率,建商存貨卻被課到三.六%的最高稅率,本來就該改了;三年的寬限期只能稍微喘口氣,賣不掉還是要面臨全國最高的三.六%稅率,對生產房屋的建商來說,仍是全國最沉重的負擔!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表示,建商蓋房本來就是要銷售,怎可能是蓋房來囤積,遇到市況不好,銷售期自然拉長,一開始就不該課徵「囤房稅」,有改善總比沒有改善好;麗盛建設總經理何昭宏指出,建商本來就不該是囤房稅的對象,就算針對不同時間取得使照的建案,給予一定的調降稅率緩衝期,對於建商來說仍是負擔。

催生全台「囤房稅」最高稅率三.六%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則批評,這是北市府先開大門、議員再加碼演出的修法,很明顯已向建商靠攏。

他指出,不反對取得使照後給予一年內囤房稅稅率調降緩衝時間,但此次修法將緩衝期拉長至三年,相當誇張,對社會大眾也是不公平,只有建商獲益,多數人沒得到好處。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認為,全台房屋稅亂象都是源自於財政部對地方授權事項解釋不清,北市一退恐導致全台縣市跟風。他表示,目前房價降低主因是賣壓,建商得到囤房稅鬆綁的利多後,未必會下修房價;因調整後的房屋稅,每戶約減少一、二萬元,對總價動輒千萬的房屋來講微乎其微,沒有降價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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