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交所表示,前提是要先看昨天參加股東會的股東,是不是有人向法院提出無效之訴,接下來再由經濟部解釋、法院判決。(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陳永吉/台北報導〕昨天召開的台紙股東會有效與否,證交所表示,前提是要先看昨天參加股東會的股東,是不是有人向法院提出無效之訴,接下來再由經濟部解釋、法院判決。
證交所表示,過去有些公司召開股東會,過程雖有瑕疵,但並沒有股東提出無效之訴,這個股東會做出的決議仍是有效。
因此昨天台紙股東會所做的決議,必須看有沒有股東正式提出無效之訴的申請,如果沒有,就可以向經濟部申請變更登記,只要經濟部核准,公司就能正常營運。
至於月底另一個監察人計畫召開股東會,如果開成是不是鬧雙包?
證交所對此表示,一切仍須回歸公司法,需要經濟部進一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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