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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縫問題吵不休/浮洲宅1樓不給退 日勝生判賠14戶1.5億

2017/01/19 06:00

板橋浮洲合宜住宅小檔案

〔記者王定傳、陳永吉、賴筱桐/綜合報導〕浮洲合宜住宅前年遇4級地震發生裂痕,日勝生雖已補強、也同意2樓以上以較低價購得的承購戶解約,但1樓因屬一般買賣,不適用退場機制,遭部分1樓住戶提告要求返還價金;新北地院昨判決認定建商有「未符合建築技術規則要求標準設計施工」情形,判日勝生給付A2及A6區14戶已給的價金及違約金,合計1億5568萬餘元,可上訴。

非合宜宅不適用退場機制

另有28住戶向日勝生求償,尚在審理中。本案承購戶委任律師吳孟良昨說,肯定判決結果,但原本合約約定違約金是15%,仍會上訴爭取。

日勝生表示,有關新北地院判准部分1樓店辦承購戶解除契約的理由,將於收到判決書後再詳加研究,公司一定會上訴。

據查,浮洲合宜住宅分A2、A3與A6區共4831戶,其中1樓店鋪376戶,是市價買賣,非屬合宜宅;本案14戶都是1樓承購戶。在浮洲合宜住宅地下室出現樑柱裂縫等問題後,日勝生同意2樓以上可無償解約,1樓因沒有合宜宅10年內不得轉售的預告登記等限制,不適用退場機制。

承購戶︰買屋不要瑕疵屋

但1樓承購戶主張,他們購新屋不是要瑕疵屋,如今卻面對房屋10餘項問題,建商還要他們硬買,否則扣十五%違約金,且建商曾威脅若倒閉,建物恐淪為無人修繕、保固的爛尾樓。

日勝生強調,1樓店面不是合宜宅;而經鑑定,樑柱裂損是結構技師結構計算疏失,不是偷工減料,且可修補,全數3區已進行中,修補後安全無虞,結構保固並延長至30年。

日勝生︰房市冷 藉口解約

日勝生指出,若讓承購戶因房市景氣不佳,藉瑕疵解約,對建商不公,將造成1樓承購戶群起效尤,衝擊公司財務。

法官認為,雙方預售屋契約規定,建材設備及結構等應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及CNS要求,但這2區設計、興建時,低估建築基礎沉陷量,導致無法發現因差異沉陷,造成結構損壞,雖補強可達安全居住要求,但也改變不了一開始就沒符合標準設計施工的事實。

對此判決,浮洲合宜住宅自救會發言人陳健瑋表示,不清楚判決書詳細內容,無從評論;當下最重要的是日勝生應主動積極做好補強修復工程,完工後全面檢視、強化安全,提升承購戶信心,法律途徑雖然是選項之一,但雙方不希望走到對簿公堂地步,呼籲日勝生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營造高品質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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