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交叉僱用省成本? 勞動部︰未必划算

2017/01/11 06:00

一例一休爭議 勞動部長郭芳煜回應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一例一休新制上路僅半個月,不但部分行業漲聲四起,還傳出許多資方規避新法的措施。針對新法衍生的問題,勞動部昨天下午和全國各縣市勞動主管機關舉行年度會報,彙整執行勞檢經驗及針對疑慮案例進行法規釐清,更共同宣示要落實週休二日與保障勞工權益的決心。

勞動部長郭芳煜表示,新法上路後仍會持續與勞資雙方溝通,並呼籲建立勞資互信,才能使勞資雙贏。對於新法上路後的前六個月為宣導與輔導期,之後才會進入檢查期,被外界認為恐成為勞檢空窗期;郭芳煜則強調,這六個月並非寬限期,而是因應新法上路的調適期;他說明,法理不外人情,希望新的制度推動後是真的能夠解決問題,同時也希望能讓雇主有足夠的時間熟悉新制。

勞動部列舉新制上路後多類爭議,並提出說明。首先,若雇主大量進用派遣或改僱傭契約為承攬,以規避加班費?勞動部指此需依個案認定,若確為僱傭關係,雇主應遵守勞動法令之勞工權益。

有僱傭關係 須提繳勞退金等

若雇主調移國假、休息日與工作日以規避加班費?勞動部指出,假日調移需經勞工同意,非雇主可單方變更。而傳有雇主交叉僱用,以減少休息日出勤成本?勞動部表示,只要有僱傭關係,雇主都須遵守勞動法令規定之特休假、提繳勞退金等規定,雇主未必划算。

此外,若雇主將特休假未休的工資改為年終獎金,或將年終獎金改為特休工資及加班費的年終獎勵金?勞動部說明,雇主不可限制勞工安排特休時間,年度終結後,未休的特休假都應折抵為工資。而特休、加班費是雇主的法定義務,與年獎福利性質不同,若有更動,需勞資雙方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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