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繳稅手續費 多剝一層皮

2006/11/28 06:00

記者鄭琪芳/專題報導

4月要繳牌照稅、5月有房屋稅及綜所稅、11月則是地價稅,每年有這麼多的稅要繳,不少納稅人覺得既「鬱卒」又麻煩,也因此,近年來稅捐機關不斷開闢各種繳稅管道,讓納稅人繳稅更方便。

雖然繳稅管道愈來愈多,但有些方式會另收取手續費,雖然金額不大,但繳稅還要被加收「隱形稅」,實在不划算,納稅人最好比較一下,選擇對自己最方便、最划算的繳稅方式。

繳稅方式有八種

目前政府提供的繳稅方式已經增至八種,包括: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稅、利用存款帳戶約定轉帳繳納、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電子錢包繳稅、信用卡繳稅、電話語音轉帳繳稅、晶片金融卡網路轉帳、便利超商繳款等。但其中綜所稅目前還未開放可以到便利超商繳稅,只能選擇其他七種繳稅方式;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等均可適用八種繳稅方式。

針對這八種繳稅方式中,金融機構臨櫃繳稅、存款帳戶約定轉帳繳稅、ATM轉帳繳稅、電子錢包網路繳稅等四種,納稅人都不用支付手續費,由稅捐機關自行吸收。例如每筆ATM轉帳繳稅,稅捐機關必須支付13.5元給銀行及財金公司;存款帳戶約定轉帳每筆要支付五元;電子錢包繳稅則要12元。只有金融機構臨櫃繳稅,稅捐機關及納稅人雙方都不用額外負擔手續費。

至於信用卡繳稅、便利超商繳稅、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電話語音轉帳繳稅等,納稅人都要自行負擔手續費。其中,信用卡繳稅手續費視發卡銀行不同而異;便利超商繳稅每筆六元;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及電話語音轉帳繳稅,都是每筆十元手續費。

超商代收佔最大宗

根據財政部統計,四種納稅人需要支付手續費的繳稅管道,去年納稅人最常使用的是便利超商繳稅,繳稅件數超過275萬件。以每筆手續費六元計算,去年超商光是代收稅款,就賺了1,651萬多元;信用卡繳稅案件也有109萬多件;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有三萬多件;電話語音轉帳繳稅則不到1,000件。

不過,繳稅還要支付手續費,似乎不盡合理,也有加收「隱形稅」之嫌。對此,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雖然有些繳稅方式要收取手續費,但多數納稅人都可以接受,也很少有納稅人反映手續費不合理,納稅人主要是考慮到繳稅的便利性;舉例而言,雖然便利超商繳稅要加收手續費,但因為據點多、又可24小時繳稅,因此,去年有超過275萬件選擇到便利超商繳稅。

手續費收取無標準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指出,確實有人對「隱形稅」提出質疑,政府也曾經評估是否編列預算,由稅捐機關自行吸收所有的手續費,但因有些稅目是地方稅,各地方政府意見不一,如果硬要實施,可能會演變成各縣不同調的情況,同樣的稅目、同樣的繳稅管道,可能有的縣市要收手續費,有的縣市不用,反而製造另一種「不公平」、「不合理」。

因此,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認為,繳稅收取手續費是否合理,應視繳稅管道是否多元化而定,目前繳稅管道有八種,有的免收手續費,有的要收,納稅人既然可自行評估、選擇繳稅管道,就比較不會有所質疑。


最快明年實施 /國有房地租金 將開放超商代收

記者鄭琪芳/專題報導

便利超商除了可以繳稅,未來也可望代收國有房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因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正與幾家銀行洽談,未來將透過銀行與超商簽約,由超商代收國有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但每筆繳費以兩萬元為上限,手續費由國產局負擔,最快明年正式實施。

根據國有財產局統計,國有房地租金、使用補償金一年收繳件數超過26萬件,總金額逾27億元,但目前租金、補償金只能以郵政劃撥方式繳納,有的租金還是每月繳納,讓承租人覺得相當麻煩。

為讓承租人繳納國有房地租金、使用補償金更為便利,國產局去年就研擬開放超商繳納,但當時參與競標的五大超商,不僅投標金額一樣,而且超出國產局所訂的底價,該招標案因此流標。

不過,國產局仍未放棄由超商代收國有房地租金的計畫,由於不少超商已與銀行合作,因此,國產局改與銀行進行洽談,再由銀行與超商簽約,由超商代收國有房地租金。

據了解,包括台北富邦銀行、土地銀行等,目前都已表達意願,國產局可能於明年招標,最快明年就可開放超商代收國有房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


多繳冤枉稅/地價稅單晚發 影響申請優惠

記者鄭琪芳/專題報導

今年地價稅的繳稅期限只剩三天了,但日前有納稅人反映,稅捐機關寄發稅單的日期,是在申請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的期限之後,很多人接到稅單後才發現適用較高的稅率,想要更改卻已經來不及,針對這個情況,財政部卻不願要求稅捐處提早寄稅單,明顯影響到納稅人權益。

根據規定,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如果可適用特別稅率(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應該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即於每年9月22日前申請,逾期申請者,就必須等到明年開始才能適用優惠稅率。

針對申請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期限是9月22日,但地價稅稅單卻是10月1日以後才陸續寄發,很多納稅人收到地價稅稅單後,就算申請變更稅率,也要等到明年才能適用,當年度還是得多繳冤枉稅;反之,民眾若將自用住宅用地改為營業用地,適用較高的地價稅率,稅捐機關卻會追繳過去五年的稅,明顯地對納稅人很不公平。

對此不合理現象,稅捐機關因為擔心「增加作業困擾」而不願更改;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過去稅捐機關曾提早寄發地價稅稅單,申請適用優惠稅率的案件因此增加很多,增加稅捐機關的困擾;並且地價稅單若提早在9月22日之前寄發,民眾可能會遺失,因此,目前財政部仍不考慮提早寄發地價稅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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