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網拍買到仿冒品 求償不易

2006/11/27 06:00

記者王珮華/專題報導

花了上萬元,還是買到仿冒名牌包?多位讀者向本報爆料指出,Yahoo!奇摩拍賣某賣家所賣萬元名牌包,為中國製仿冒品,買家不甘受騙,向台中保智大隊報案,並向Yahoo!奇摩申訴要求賠償,但申訴一個多月均無下文,而保智大隊也查出,賣家電腦IP在中國,台灣警方無管轄權,買家投訴無門,頗感無奈。

賣家在中國 法律管不到

疑似買到仿冒名牌包的郭姓買家,是在10月間向該賣家以9,100元,買下LV「典藏新款經典側背包」,郭姓買家表示,收到商品時,發現包包是由廣州寄出,且商品散發出難聞的味道,郭姓買家追根究柢,買了真品兩相對照,發現該賣家所賣皮件,與真品質感差距甚大,加上寄件地點為中國,認為應是買到仿冒品。

郭姓買家透過拍賣評價向賣家抗議,要求退貨還錢,但賣家拒絕,寫e-mail也沒有回應;向Yahoo!奇摩申訴,公司並未受理。郭姓買家表示,他也曾向台中保智大隊檢舉,但保智大隊看了賣家發出催款電子郵件之後,指出賣家網路位址(IP)在中國,台灣警方無管轄權,郭姓買家求助四處碰壁。

另一買家劉太太,則是用10,100元買下號稱是「LV新款束口名媛手提包」,該賣家賣的精品約是正品價格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令她相當心動,但為了怕買到假貨,所以先到LV直營店買了一個同款的包包作為比較。

劉太太收到賣家寄來的手提包後,立即發現是由中國寄出,且商品與LV直營店所販售者質感明顯有差。她表示,曾要求LV專賣店店員為其鑑定真假,但店員表示,並不提供鑑定服務,還告訴她仿冒品抓不勝抓,消費者應在直營店購買才能有售後服務。

該賣家在Yahoo!拍賣上擁有個人商店,在另一拍賣網站露天市集也有刊登,Yahoo!拍賣刊登商品件數約200多件,均為名牌精品皮件、服飾、配件,其中也包括市價百萬元的蕭邦鑽飾,至上週止,仍有買家透過評價指出其販賣假貨,從該賣家負評來看,總計被指為仿冒品的金額約在五萬元上下。

可向公正第三者報案

記者以該賣家的id進行查詢,發現包括Yahoo!奇摩知識+在內的討論區,都有詢問該賣家是否賣假貨的問題,熱心網友提供不少辨識方式,也多認為該賣家賣的是仿冒品。

Yahoo!奇摩公關主任吳苑如表示,買賣家保障方案一般並不涵蓋仿冒品,因為Yahoo!也不具備真品或仿冒品的鑑定知識,懷疑買到仿冒品的買家,可向公正第三者,如品牌權利人,或保智大隊等檢警單位報案,並出具鑑定書,Yahoo!奇摩就會受理賠償申請。


品牌權利人不檢舉 真偽難辨

記者王珮華/專題報導

許多賣家打著「真品平行輸入」、「工廠流出尾貨」、「名牌outlet購入」等名義,透過網路拍賣以低價出售牟利,買到仿冒品的消費者要求網拍業者監督把關,但網拍平台卻也苦水滿腹,認為品牌權利人不願配合檢舉,雙方都認為自己沒有責任之下,最大的受害人就是消費者。

Yahoo!奇摩公關主任吳苑如指出,對於何為真品,何為仿冒品,拍賣平台沒有辨別的能力,因此要靠權利人檢舉。吳苑如說,目前Yahoo!奇摩拍賣與瑞士鐘錶公會、Nike等品牌有進行合作,權利人提供型錄讓Yahoo!拍賣在監督上架商品時有所依據。

「但LV等精品業者,對於我們主動請求配合時,卻回應表示,網拍買家不是精品的目標客戶,連實體仿冒品都抓不完,」吳苑如說,精品業者對檢舉網拍仿冒品的態度並不積極,甚至不願意協助消費者進行真品鑑定。

台灣LV傳媒經理黃建雄解釋,LV對真品的態度很清楚,LV沒有outlet,也沒有批發或免稅店通路,「只要在直營店購買的才保證是真品,其他通路我們一概不保證,也不提供鑑定,」黃建雄說。

網拍平台業者批評LV不配合檢舉,黃建雄認為,網拍不是LV的通路,「不是我們的通路,我們不需要為此負責,」至於網拍業者收了服務費卻不能保障買家的權益,「在道義上實在說不過去。」

正因為精品業者不想管,網拍業者管不了,導致許多仿冒品賣家利用雙方的心態,在網拍上大賣仿冒品,還大言不慚表示「我是正品」。以讀者爆料的這位賣家為例,就在「關於我」中呼籲買家,「不要送專賣店鑑定,因為精品業者為了自保,一定給予否定的答覆」。該賣家並提供位於北縣多家皮件師傅的電話,表示可提供商品售後保養與維護,以取信買家。

今年9月,LVMH集團控告拍賣網站eBAY,指其放任仿冒品充斥,外電報導,LVMH指出,光是今年第二季,eBAY上30萬件Dior商品與15萬件LV商品,有九成是假貨,並求償3,700萬歐元,為精品業者控告網拍業者的首度出擊,也顯示網拍仿冒品逐漸威脅到精品業者生機。

在無法完全杜絕的情況下,網拍業者建議從買家做起。吳苑如指出,仿冒品相對於真品,價格是比較低的,如果執意要購買這些低價精品的消費者,可能得自己承擔一些風險,若消費者覺得不能承擔,可要求面交,並請賣家出示相關購買證明,若對方不願意,寧可放棄這筆交易。


可控賣方違反商標法、詐欺

記者王珮華/專題報導

在網拍平台上買到仿冒品,個人權益應如何保障?中天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涂成樞表示,受害人可以控告賣家違反商標法,若所買商品價格與真品差異不大,甚至可以控告賣家詐欺。

一般民眾在網拍上誤信賣家的商品敘述,結果買到仿冒品,買家若向賣家求償不果,就會想到要求拍賣平台負起賠償責任,但據Yahoo!奇摩買賣家保障方案,只有詐欺,並訴諸檢警,才可能獲得損害賠償。

涂成樞表示,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刊載的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須負起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以賣家賣仿冒品來說,拍賣平台是否明知或可得知,是重要關鍵。除非是明定不能販售的違禁品,否則拍賣平台一般不具真品鑑定知識,可以說自己不知道,就無須負擔連帶賠償責任。

難道無法有效制裁仿冒賣家?涂成樞建議,受害者可以報警,對賣家提出違反商標法的告訴,這時,精品品牌權利人就有機會配合檢警,鑑定商品的真偽,且仿冒品與真品價格若差距不大,還可以控告賣家詐欺,違反商標法與詐欺,都是刑事罪,違法者可能得入獄服刑,且不能透過和解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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