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勞動部預告7休1 3例外、4原則

2016/09/02 06:00

勞動部將以新的解釋令重新解讀勞動基準法36條,為部分行業在特殊狀況下難以適應「7休1」解套。(記者黃邦平翻攝)

〔記者黃邦平、羅倩宜/台北報導〕勞動部昨起預告新解釋令,提供「七休一」規定部分彈性,例如屠宰和客運業,若是因應年節、國定假日的民生需求,可經勞工同意在週期內調整例假;但勞動部強調,同一理由只限彈性調整一次,隨後就要回復每七日有一日例假的規定。

另「勞資雙方協商調整例假同意書」範本要求「四原則」,包括雙方必須簽定實施時間、必須考量勞工健康及安全、勞工可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隨時終止、實施例假原因消失應立即回復原例假日。

同理由限一次 業者批沒解決問題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表示,服務業受七休一衝擊最大,但政府這種「只限一次」作法,跟之前談的不一樣,並沒有解決某些行業的問題;包括保全業、旅行業、葬儀業等,都面臨缺工及人力調度困難。賴正鎰說,會持續再溝通,「這也不是勞動部說了算,接下來草案就到立法院,我們會加強跟立委的說明。」

勞動部六月底廢止民國七十五年有關例假彈性安排舊函釋,八月起除了四週彈性工時、責任制行業,其餘約四百卅萬勞工都要恢復勞基法規定的「七休一」;客運等行業紛抗議實際運作有困難,行政院在七月底宣布要重新研擬「裁量基準」,讓特殊行業、特殊狀況下保有彈性;勞動部昨起在官網上公布欄預告草案,八日前接受各界書面意見,預定十月起實施。

8日前接受意見 預定10月實施

勞動部次長廖蕙芳指出,草案中強調原則上勞工不得連續工作逾六日,且彈性調整例假是限制在十四天週期內,即使符合例外條件,也只限單次使用;例如因應中秋連假旅客疏運,台鐵列車駕駛最多可連上十二天班,但隨後就要恢復正常「七休一」,且調整時要以勞工身心健康為重,如果出現不適,勞工當然有權隨時中止。

令釋草案中列舉三種「七休一」例外狀況,第一種是屠宰業、承載旅客的運輸業,因應國定假日公眾生活便利,可適當調整例假;另一類是工作地點在海上、高山或偏遠地區,交通耗時;第三類是在國外、船艦、航空器、闈場或電廠歲修執行職務,也可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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