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泓良、徐義平/台北報導〕北市府與遠雄因大巨蛋纏鬥一年多,北市府要求遠雄在七月八日前具體表明是否願意改善大巨蛋公安、九月八日完成復工程序及提出趕工計畫,否則將解約。遠雄雖然在五日回函,但副市長鄧家基昨天上午開記者會表示,遠雄回函的十八頁公文沒有提出復工及趕工計畫,通篇僅要求立即復工,北市府感到遺憾,將成立終止契約小組,若遠雄在九月八日前仍未完成改善,就啟動解約。
遠雄企業團公共事務室經理楊舜欽回應指出,遠雄一貫堅持履約,強調遠雄並非沒有作為,而是處處遭市府刁難,「講白了球在他們手上,是拿著公權力脅迫遠雄就範。」
市府︰回函沒有提復工計畫
遠雄︰非沒作為處處被刁難
楊舜欽說,終止契約是甲乙雙方都可以按照合約提出,遠雄沒有意見,一切依法依約,市政府要找誰接管,還是找誰續建,遠雄會爭取該有的權益,及保全獲得損失的賠償;對合約終止後市府如何處置?遠雄沒意見。
市府說明,終止契約小組將由鄧家基擔任發言人,法務局長楊芳玲、都發局長林洲民、財政局長陳志銘及律師團等局處首長都是成員。鄧家基解釋,啟動解約程序後會先通知銀行團接管,若接管,將由銀行團決定是否找廠商繼續興建;若不接管,市府就與遠雄直接解約。雖然銀行團六月十五日曾表示無接管大巨蛋義務,但鄧認為,進入解約程序後態度可能會有所轉變。
媒體提問,是否成立解約小組就只剩解約一途,鄧強調,若遠雄願意在兩個月內依法完成復工程序、提出合理趕工計畫,自然就不會面臨停工。但他指責,遠雄在媒體上表態大巨蛋可在七個月內就完工,卻在仲裁上申請兩個八百天的工期展延,認為是自相矛盾。
為何不在昨日就解約,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解釋,因市府發文即給出了三個月的改善期,經律師評估過後認為還是要完成法律程序。
對遠雄提出展延仲裁與完工承諾有矛盾,楊舜欽則說,仲裁策略上天數的提交,是攻防策略,並非提出多少天,仲裁結果就有多少天,這和實際工作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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