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出遊 建議加保第三人責任險附加乘客險

2012/12/29 10:04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元旦四天連續假期,許多民眾會全家開車出遊,在大量車潮的情況下,發生小小擦撞在所難免,甚至可能造成乘客或對方的受傷。產險業者提醒,應透過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並附加乘客責任保險,加添保障,將事故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國泰產險車險部陳彥廷經理表示,目前重大車禍案件的判決金額約450~550萬元,而強制險對於每人傷亡(含醫療)最高僅賠償至220萬,如果只保強制險恐怕難以支應,因此建議應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並附加乘客責任保險。

所謂的第三人責任保險,保障對象為汽車本體之外的第三人;而乘客責任保險,則是保障汽車本體之內的乘客。以30~60歲男性車主,近三年無肇事紀錄為例,購買第三人責任每一人體傷保額300萬元,每一事故保額600萬元,財物損失保額30萬元,並附加乘客責任保險每一人體傷保額300萬元,每一事故保額1200萬元,其年保費約4千多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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