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太流公司3名臨管人今天在媒體刊登半版廣告,內容指遠東百貨及其關係企業並非太流股東,並要求遠東集團歸還SOGO百貨股權,否則以侵占罪論究。對此,遠百發表聲明還擊,指太流3名臨管人企圖影響司法、行政機關及投資人,動機可議、令人遺憾。
太平洋流通股份有限公司今在媒體刊登半版廣告,提出6大公告,其中指出「遠東百貨及其關係企業非本公司股東,遠百本年度財報表所載『本公司為其子公司』及徐旭東自稱為本公司董事長等情,均非事實。」另指出,太流所持有的SOGO股權仍在徐旭東手中,限徐7日內歸還,否則以侵占罪論究。
遠東聲明還擊 指太流3臨管人動機可議
對此,遠東天也發出5點聲明,指太流3名臨管人為法院所選任,卻無視身分之重要性與敏感性,委請李恆隆之委任律師李恬野等人處理事務,職務之公正獨立形象蕩然無存。再者,法院至今無任何判決認定李恆隆是太流公司60萬股的所有權人,太流臨管人竟將李恆隆個人利益置於公司利益之先,不顧子公司SOGO的前途與上萬名員工、股東、廠商的權益,令人痛心。
遠東同時提出,臨管人之一現任公立大學之法律系系主任,具有公務員及教育人員身份,依法不得擔任公司臨管人。
此外,遠百與所屬遠東集團關係企業自2002年以後,挹注太流公司股本增資款超過新台幣48億8500萬元,也有太流公司股東名簿、會計師增資查核報告、太流公司歷來財務報表等可證。
但3位臨管人竟捨棄公司40億元股本,卻將此「股本」轉為應隨時償還的「負債」,違反商業運作常情,棄太流公司上萬名員工、股東、廠商的權益不顧。
況且,一般法院指派臨管人,均依法定程序執行職務,維護公司穩定發展、及早回歸正常經營。但太流臨管人卻以撼動SOGO經營權作為上任後首要之務,無視公司最高利益與社會代價,所作所為難逃司法檢驗與社會公評。
因此遠東集團認為,太流3名臨管人企圖影響司法、行政機關及投資人動機可議、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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