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拆煤增氣!盧秀燕強調「1:1原則」、台電申請後才會同意發照

2026/09/09 13:08

針對台電增加燃氣發電,台中市長盧秀燕強調須有1:1原則配套,即拆1燃煤機組才發給1燃氣許可。(記者歐素美攝)針對台電增加燃氣發電,台中市長盧秀燕強調須有1:1原則配套,即拆1燃煤機組才發給1燃氣許可。(記者歐素美攝)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針對台中火力發電廠拆煤增氣,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表示,台電須取得經濟部拆煤許可後,再以附件、補件方式向台中市政府申請,市府才會同意發給燃氣的商業運轉執照。

針對台電昨重申「六燃氣六備煤」維護供電安全作法,盧秀燕今天出席東豐快速道路二標動土典禮時指出,台電已申請兩部燃氣機組要上線,希望市府發給操作許可執照,不過,當初我們為了國家電力發展強烈全力支持,但另一方面也要求必須減煤、除煤,還中部地區藍天,讓中部民眾有乾淨的空氣可以呼吸,不要再用肺發電。

盧秀燕說,因此,當初台中市政府跟經濟部達成的協議是一個配套,就是當使用燃氣機組時,燃煤機組一定要以1比1的比例拆除,因燃氣機組發電量更大,我們有更多的電力可以用,而造成民眾用肺發電的燃煤機組則必須拆除。

盧秀燕說,她昨天非常慎重地去了解台電的整個計劃,因燃氣操作許可是由台中市政府發放,可是拆煤的許可不經過地方政府,是由經濟部發放,因此,要求兩張執照同時發放,即市府發燃氣許可,經濟部必須發拆煤的許可。

盧秀燕說,這兩天市府會通知台電,當他們取得經濟部拆煤許可,再用附件、補件方式向市府申請燃氣許可,當市府確定台電拿到拆煤許可,就會同意發給燃氣的商業運轉執照。

盧秀燕強調,拆煤增氣一定是配套,她今天明確地公開跟大家報告,當台電拿到拆煤許可,兌現對台中市及中部地區民眾的承諾,市府就會發放燃氣許可,而且是以1比1的方式,一張拆煤許可,市府就會同意一部燃氣機組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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