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9日赴台中市出席「台灣卓越無人機海外商機聯盟大會師」期間,詞提及立法院至今還在審今年的中央預算和特別預算,甚至可能會連明年預算一起審,恐創下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最荒謬情況。(記者廖耀東攝)
〔記者歐祥義/台北報導〕前經濟部長郭智輝表示,在野黨佔多數的立法院遲遲未審查政府總預算案,使得賴清德總統出面表達憂心,直言「兩年預算一起審,怎麼審!」看在曾為行政團隊成員,深諳政策推動與企業運作的人眼裡,不免對當前憲政體制的脫序失能深感憂慮。
郭智輝說,台灣過去朝野攻防再激烈,終究會在法定期限,透過刪減、凍結或附帶決議讓預算過關,確保政務延續。然而近年來部分在野黨委員根本不看法案內容,便直接採取程序杯葛,封殺實質審查的機會。這種「拒絕履行審查職責」的現象,正一步步將台灣代議政治推向懸崖邊緣。
賴總統之所以要出面示警,即是因為現在的政治杯葛,已經影響治水防災、地方建設、社會支持、國安韌性與基層行政運作。而在野黨遲遲不審,也導致兩年預算要一起審的荒謬情境。
他認為,預算編列與審查之所以要劃分財政年度,是為了落實預算的時效性與彈性。每年的國際局勢與天災防範重點大不相同,去年的成效更是今年調整預算的科學依據。如果任由預算擱置,被迫與下一年度併審,等於要求行政機關在缺乏成效評估的狀態下盲目規劃財政,不僅嚴重破壞財政治理,更是立法院對自身定期監督權的自宮。
更深層的危機在憲政法理。《憲法》第63條「立法院有議決預算案之權」。學理上,這項權力同時也是一種「憲法義務」。立委可以反對、刪減或凍結特定項目,但前提應建立在實質審查之上。若以程序杯葛取代審查,將預算案長期阻擋於院會議程之外,本質上就是放棄憲法職責,徹底破壞了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動態平衡。
郭智輝表示,當前國會治理最大的破口,在於權責不對等。行政部門主管的一言一行都要面對審計部、監察院、考績法,甚至刑事責任的嚴厲監督;相較之下,掌握預算生殺大權的立法委員,即使長期缺席、拒絕審查,除了解職門檻極高的罷免與四年一次的選舉外,幾乎沒有制度性不履行職責的成本。這種權力極大、責任極小的現象,正是誘發極端政治對抗的溫床。
立法院有預算審查權,就應該承擔預算審查責任。不能把「監督」說得很大,把「審查」做得很少;不能一方面要求行政部門負責,另一方面讓自己的程序杯葛不必付出任何制度代價。
郭智輝呼籲,立法院的預算審查,應建立三個清楚原則,在人民監督下,讓立法委員善盡應盡的責任。
第一,預算必須被審查。不論朝野如何攻防,總預算都不應長期停留在程序關卡。可以刪、可以凍、可以退回要求說明,但不能無限期不審。
第二,民生與國安項目應優先處理。生育給付、治水防災、地方基建、社會支持與國家韌性等項目,不應被整包押在政治對抗中。政治爭議可以繼續談,但人民急需的預算應先走。
第三,國會不作為也應被公開問責。立委在預算審查中的出席、發言、提案、表決、凍結與刪減紀錄,都應完整公開。誰認真審查,誰只是在程序上阻擋,應讓人民清楚看見。
他指出,上述建議並非繞過政治僵局的巧門,急迫性項目被優先處理,其但書都是「經立法院同意」,建議的精神,就是讓立院審查預算案的責任被彰顯,以及過程獲得公開檢視。但能否啟動,端視在野黨是否能夠以民生與國安為重,而非無差別進行政治杯葛。
未來的國會改革,應建立預算審查進度公開平台,清楚揭露每一項預算卡在哪裡、爭點是什麼、行政部門是否已補件、哪些委員參與審查、哪些委員提出具體刪減或凍結理由。國會可以監督行政,人民也應該監督國會。
必要時,也應建立預算案逾期未審的處理機制。若委員會在合理期限內不排審、不討論、不形成紀錄,就應啟動強制排審或送院會處理程序,不能讓少數程序操作無限期癱瘓整個政府運作。
民主不是讓反對者擁有讓國家空轉的權力。真正的民主監督,是把問題攤開、把預算審細、把責任說清楚。預算可以被反對,但不能被拖到無法審查;政府可以被監督,但人民不該被政治杯葛懲罰。
郭智輝強調,這次總預算卡關,是台灣國會治理的一次壓力測試。它提醒我們,立法院不能只有權力,沒有責任;不能只會杯葛,不願審查;不能把政治攻防的成本,轉嫁給需要公共服務的人民。
國會要監督政府,首先要證明自己願意履行審查職責。這才是成熟民主應有的基本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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