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表示,勞保是有繳保費,才有給付,給付內容包含傷病、失能、家屬死亡給付等項目。(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近來外籍移工領取勞保給付頻遭質疑,甚至有民眾提出「家屬死亡給付」被移工領取達50億元,其中不乏死亡證明造假等道德風險。對此,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指出,統計114年外籍被保險人申請家屬死亡給付案件,有517 件「不予給付」,其中357件是因證件存在疑義而被退件。由於的確存在查核難度,勞動部去(114)年已修訂「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43條,要求投保單位(雇主或仲介)協助辦理,藉此強化第一線把關。
社群媒體上針對移工申請「家屬死亡給付」的質疑,主要是107年至114年,外籍移工申請家屬死亡給付超過50億元,擔憂勞保因此遭掏空;更有民眾指控,有移工來台工作期間數度申請家屬死亡給付,聲稱遠在國外的父母過世,勞保局也無法查核。
民眾質疑的這項津貼,是勞保「死亡給付」中的「家屬死亡給付」,屬於喪葬津貼。根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保被保險人父母或配偶死亡,可依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3個月喪葬津貼,年滿12歲子女死亡發給2.5個月、未滿12歲子女死亡發給1.5個月。
要申請「家屬死亡給付」,須提供哪些文件?根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的要求,須提供死亡證明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裁定書,及載有死亡登記的戶口名簿影本,及被保險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如果移工有回國奔喪,自然是自行申請,若無法回國,則是由親友代辦,但勞保局在受理申請後,如何查驗真偽?
勞保局官員指出,移工提供的證明文件,如果不是台灣政府核發,必須先送交台灣駐外館處進行驗證,例如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外館會針對文件內容的真實性與正確性進行審核,確認該文件是否確實為當地政府機關(如戶政單位)所核發。
官員坦言,實務上的確也遇過造假的文件,但目前我國4個移工來源國,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均已具備數位化戶籍系統,台灣外館在驗證時,可透過當地的數位系統線上查核文件來源,增加造假難度。文件送至勞保局申請給付時,勞保局也會查驗文件,只要對文件內容有疑慮,就會通知申請人補正,或要求提供更詳盡的官方證明,若無法證實真實性,將不予給付。
根據保險局統計,114年外籍被保險人申請的喪葬津貼給付中,共有517件不予給付,在這些不予給付的案件中,有357件是因為證件存在疑義而被退件。但勞保局強調,這些外籍被保險人申請案件,包含了所有持外國身分證件的被保險人,除了藍領移工外,也包括白領外籍工作者及尚未取得身分證的外籍配偶。
勞動部指出,107至114年外籍移工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50億元,但僅佔勞保體給付支出約 0.15%,不會因為這單一個給付項目,就造成勞保財務問題。
但外籍移工申請家屬死亡給付,的確存在一定的查核難度,主要是其家屬在海外,並未在我國設有戶籍,保險人無法經由比對被保險人的承保異動明細,及內政部檔案傳輸資料,確認是否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家屬死亡事故。因此,勞動部已在去(115)年初修訂《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外籍移工申請家屬死亡給付時,不可自己申請,應由投保單位(雇主或仲介)協助辦理,以加強第一線的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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