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台聯黨先前曾赴勞動部陳情,公開表達反對將家庭看護工及其他家事移工強制納入勞保與勞退制度的立場。(資料照︰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高嘉和/台北報導〕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台灣雇主協會)2日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辦「2026雇主日凱道大集會」,以「台灣優先、照護零空窗、生活經濟不崩盤」為主軸,提出照護零空窗、停徵家庭就業安定費及反對移工來台費用轉嫁雇主等八大訴求。
台灣雇主協會表示,台灣移工制度走過30多年,移工早已不只是補充性人力,而是產業運作、家庭照護與長照體系的重要支撐。然而,長期以來,公共政策討論多半集中在移工權益,卻忽略聘僱移工的家庭與企業同樣是制度承擔者。家庭看護雇主不是財團,而是正在照顧失能、重症、高齡親人的家庭;中小企業、漁船船主與農業雇主,也多是在缺工與制度壓力下苦撐的基層雇主。
台灣雇主協會提出主要訴求包括:
一、照護零空窗。失能重症家庭不能一天沒有人照顧,政府應建立照護不中斷機制,避免移工失聯、轉換或行政程序造成照護斷層。
二、停徵家庭就業安定費。家庭聘僱外籍看護多半是因長照不足而被迫自力救濟,卻每月繳納就業安定費,仍無法換得穩定照護人力,制度正當性應重新檢討。
三、移工必須履行工作契約。移工來台工作的前提是履行契約,政府應強化契約約束力與違約責任,不能讓守法雇主持續承擔逃逸、拒絕工作或不適任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四、反對移工來台費用轉嫁雇主。所謂「移工零付費」若缺乏來源國管理、仲介費用透明與政府配套,將變成「移工零付費、雇主全買單」,對失能家庭與中小企業造成沉重負擔。
五、明確區分外國人與本國人之社會福利責任。移工來台工作應有基本保障,但勞健保與社會福利資源配置,應重新檢討公民權益、保險責任與財務永續。
六、家庭看護工、漁工等特殊工種不應硬套一般勞基法邏輯。家庭照護、漁業、農業等工作型態具有特殊性,制度應分工種、分場域設計,而不是用單一標準壓垮所有雇主。
七、勞動部應維持行政中立。政府不應預設雇主就是加害者,也不應偏聽特定團體。真正惡劣的雇主應受處罰,但守法雇主也應被制度保護。
八、建立移工安置費用雇主免責機制,並強化來源國管理。移工安置、失聯、庇護或爭議處理所衍生的成本,不應一概由雇主繳納的基金支應,政府應建立更嚴格的來源國合作、事前篩選、契約教育與違約追責制度。
台灣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表示,移工權益應受到合理保障,但台灣家庭與雇主也不應被犧牲。雇主不是提款機,失能家庭與中小企業也不是錯誤政策的無底洞。真正負責任的移工改革,不是把成本推給最弱的一端,而是讓移工、雇主與台灣社會都能在公平制度中繼續走下去。
張姮燕強調,台灣需要移工,因此更需要一套穩定、透明、可預測、能讓勞雇雙方共同遵守的制度;「台灣優先」不是排外,而是治理順序。任何政策改革,都應先問台灣的失能家庭能不能承受、中小企業能不能撐住、長照與產業體系會不會崩盤。沒有雇主,何來移工?沒有契約,何來制度?沒有制度平衡,就沒有真正的永續。
台灣雇主協會執行長童文薰律師則指出,這場行動不是單純「陳情」,而是人民作主。童文薰表示,台灣是一個憲政民主國家,憲法第一條揭示「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精神,政府權力來自人民,也應為人民而運作。當失能家庭、工廠主人、漁船船長與各界雇主在層層制度壓力下被迫承擔過高成本與風險時,人民不能只是被動請求政府施捨,而應站出來要求制度回到務實治理。
童文薰強調:「這不是陳情,而是人民作主。台灣雇主今天站出來,不是為了對抗任何人,而是為了讓產業能存續、家庭能照護、民主能真正平等。只有讓雇主被看見,台灣的移工制度才可能回到民有、民治、民享的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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