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導體設備大廠東京威力科創(TEL)台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因涉及違反國家安全法,被判罰金1.5億元,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洪友芳/新竹報導〕台積電2奈米洩密案,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27)日宣判,半導體設備大廠東京威力科創(TEL)台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因涉及違反國家安全法,被判罰金1.5億元,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TEL聲明表示,公司以極為嚴肅的態度看待判決,並將進一步強化全集團的資訊管理體制等相關措施,公司並強調,此次調查及判決結果,公司及台灣子公司並無存在組織性介入,相關機密資訊也沒有出現外流情事。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判處台灣東京威力科創前員工陳力銘有期徒刑10年,台積電前員工吳秉駿、戈一平分別被判處3年、2年徒刑,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獲判刑6年,台灣東京威力科創前員工盧怡尹犯湮滅刑事證據罪,獲判刑10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新台幣100萬元,參加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
台灣東京威力科創遭判罰金新台幣1.5億元,包括向客戶台積電支付新台幣1億元、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000萬元,緩刑3年;TEL聲明指出,對於判決指出台灣子公司未能充分履行對該前員工的監督義務,公司以極為嚴肅的態度看待,並將進一步強化全集團的資訊管理體制等相關措施。該公司並強調,並不存在組織性介入或相關機密資訊外流情事。
TEL表示,公司把遵守法令及倫理基準視為最重要的經營方針,絕不容許任何違反上述準則的行為。公司已與該客戶協商,雙方同意強化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保護與共享的原則。此事件對公司營運並無影響。TEL強調,未來全體員工將齊心協力,持續提升企業價值,以回應所有利害關係人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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