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擬針對翡翠水庫支援台電緊急發電加徵「耗水補償費」,高雄綠營批為富不仁、還想暴富。(資料照)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翡翠水庫管理局擬在緊急支援台電發電時收取合約加收「耗水補償費」,台電購電成本將高達每度14.6元,引起中南部立委不滿,直指北市用電量多、發電量少,中南部縣市承擔南電北送的外部成本,都沒有要求北市分擔發電責任、收取空污補償費了,北市還以耗水費當作增加收費名目簡直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北市應負擔南電北送的額外輸送成本。台電允諾2個月內提出「區域差別電價制度」的可行性評估報告。
經濟部水利署日前澄清,翡管局不宜援引《水利法》作為收取耗水費的依據,一是水力發電非屬耗水行為,發電後的尾水並未消耗,經濟部也從未對水力發電的用水徵收過耗水費,再者是耗水費的徵收機關是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地方政府並非該法條的法定徵收機關,相關權責應予釐清。
多位中南部立委今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關切翡翠水庫與台電的「耗水補償費」衝突,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指出,水利署徵收耗水費制度是針對工業用水大戶,並不是針對水庫發電,北市是否要釐清耗水費的定義與權責?尤其水資源是屬於國家共享的資源,並非縣市獨佔的資源。
水利署長林元鵬說明,耗水費是針對每天用水量300噸以上的工業大戶進行徵收,水庫水力發電並不是耗水費實施對象,全台很多水庫都有水力發電,沒有浪費水源也就不會徵收耗水費,收取耗水費也是中央權責,另當翡翠水庫高水位時有防洪調控需求,利用位能進行水力發電可兼顧防洪安全與下游用水供應,並不會浪費水資源。
民進黨籍立委賴瑞隆指出,台北市2025年發電量2.9億度,用電量卻超過164.1億度,超支逾160億度,仰賴全國電網供電,都是從中南部等外縣市輸送,北市是否也應負擔輸電成本?甚至北市拿「耗水費」當作援引法源依據,根本不合理,佔了全台灣的便宜亂找名目要收錢簡直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北市怎麼不計算國家為北市負擔多少輸電成本?
賴瑞隆表示,南電北送一定額外增加輸送成本,要求台電一週內提出南電北送給北市的輸電成本報告。經濟部長龔明鑫回應,希望國人待遇一樣,所以盡量不要區域性處理。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回應,台電會估計一個數字,也強調全國各地輸電成本依據電價公式是平均分擔。
賴瑞隆去年也要求經濟部比照韓國、英國、德國提出「區域差別電價制度」的評估報告,不必馬上實施,但差別電價的報告應要先出爐。龔明鑫回應,內部已啟動評估試算,曾文生允諾2個月內提供可行性評估報告。
曾文生也補充,台電對所有水庫包括曾文、石門均依法支付相關費用,坦白說支付翡翠水庫的平均單價費用相對較高,「台電公司沒有特別對翡翠水庫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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