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提醒,取得永居之外國專業人才等3類人員,自115年起可參加就業保險。(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為延攬國家經濟發展所需的專業人才,勞動部去年修訂《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今(115)年起受僱於我國從事工作,並取得永久居留身份的「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得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享有請領就業保險相關給付之權益,統計今年以來已有逾1600人參加。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指出,因應國際人才競逐激烈及國內產業發展需要,勞動部去年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攬才留才政策,於《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25條規定,讓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受僱在我國從事工作,並經內政部許可永久居留者,適用《就業保險法》之規定。
陳美女提醒,該規定已於今年正式施行,事業單位應在上述3類人員到職,或取得永久居留身分時,為其申報參加就業保險,以保障勞工請領保險給付的權益。另外,事業單位在辦理加保作業時,請於加保表上註明「永居外專」文字,並檢據該名員工永久居留證影本、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25條專業人才之工作證明或聲明書等文件,以利勞工保險局審核納保。
就業保險的主要立法目的,是提升勞工就業技能、促進就業,並保障勞工非自願失業、育嬰留職停薪無工作收入一定期間的基本生活,其保險給付包含「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失業被保險人及隨同被保險人辦理加保之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5種,外國專業人才等3類人員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後,若符合各項保險給付請領條件,依規定可申請相關保險給付。但若事後其永久居留許可身份經內政部移民署撤銷或廢止,則會喪失領受就業保險相關給付的權利。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