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豆腐媽媽》替身演員重摔受傷,勞動部持續進行調查。(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民視《豆腐媽媽》替身演員重摔受傷,劇組成為外界抨擊焦點。勞動部經連日調查,除了確認劇組未落實演員高處墜落的預防措施,該替身演員甚至連勞工最基本的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都未投保,勞動部表示,目前正釐清受傷演員的受僱情形,將從「誰付他薪水」、「指揮監督權」確認雇主身分,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屬強制納保,該勞工仍可獲得災保理賠,但勞保局會向雇主代位求償,並針對雇主未投保勞保、就保、災保部分開罰。
雖然重傷的替身演員昨日已出院,但會發生此公安意外,仍需追究劇組的責任,勞動部指出,經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實施檢查,發現劇組有多項違法情形,首先,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規定,未確實落實防止勞工墜落受傷的措施,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最重可罰30萬元,其他是否有其他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的事項,目前正積極調查中。
第2,受傷的替身演員,目前並無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因此無法請領勞保傷病給付,但職災保險的災害補償、災後重建,仍可獲得理賠,相關賠償金額會向雇主代位求償,雇主的認定,則是由「誰發薪水給他?」、「誰擁有指揮監督權?」等方向釐清。勞動部表示,地方政府職災勞工專業服務人員(PAS)已與受傷勞工聯繫,後續將視需求提供專案律師法律協助、職能復健服務及相關給付申請協助,確保勞工獲得即時且完整的支持。
至於違法部分,勞動部表示,如果替身演員受僱於登記有案或設有稅籍的單位,且僱用員工5人以上,卻未幫他申報勞工加保,勞保局依法可核處勞保應繳保險費4倍罰鍰、處就業保險應繳保險費10倍罰鍰、災保2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對外公布違規情形。
勞動部表示,為確保影視從業人員權益、保護其工作安全及健康,勞動部已在111年6月,與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合作,訂定「影視業職業災害預防指引」,協助雇主強化作業風險評估、安全防護及緊急應變等內容。也已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應透過當地縣市政府協拍單位,掌握外景拍攝作業期程,依風險分級實施專案檢查,每年至少檢查100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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