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憑證好生意》首例!大甲溪馬鞍機組逾百億元商機浮現

2026/01/25 08:00

大甲溪發電廠。(記者林菁樺攝)大甲溪發電廠。(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過去大型水力發電因生態疑慮,長期未被納入綠能範疇,但經濟部標檢局修法後,將慣常水力如水庫式、川流式等「非抽蓄式水力」納入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定義。近期台電所屬的大甲溪馬鞍機組取得國外2大機構雙重驗證,並獲發綠電憑證,成為國內首例,也因慣常水力成本低,綠電銷售市場再掀競爭。

過去慣常水力、水庫發電因被認為可能衝擊生態環境,無法取得再生能源憑證並對外銷售。不過,經濟部配合全球淨零趨勢與企業RE100綠電需求,修正再生能源憑證相關辦法,並要求須通過生態環境評估及國內外驗證,符合條件者即可申請綠電憑證。

台電指出,大甲溪馬鞍機組近期已通過「水力發電永續發展聯盟(HSA)」與「低衝擊水力驗證機構(LIHI)」的聯合驗證,順利取得綠電憑證。後續也規劃與國內外驗證機構合作,將經驗擴大至大甲溪流域其他機組,並進一步推展至東部水力電廠。

在成本與市場競爭力方面,慣常水力發電優勢明顯。台電去年慣常水力平均發電成本約每度2.5元,相較目前市場綠電交易價格約每度5至6元,具高度競爭力。若以去年國內慣常水力年發電量超過50億度估算,潛在綠電交易商機可望上看百億元規模。過去不滿只能低價把翡翠水庫的電低價賣給台電的台北市政府,未來也有機會申請憑證,進而取得更高報酬。

台電表示,是否把水力綠電憑證對外銷售,仍須審慎評估電力碳排係數與市場供需狀況,目前不排除對外銷售的可能性。

台電現行綠電商品分為「小額綠電銷售計畫」及「RE30 低碳電力商品」。其中,小額綠電主打少量、多元,銷售來源固定為南鹽光電、彰濱光電及離岸一期自建風、光電案場;RE30則是鎖定出口企業達成 RE承諾的補充型綠電商品,因釋出量體較大,未來銷售來源將更具彈性,包含自建風電、光電及水力發電案場所發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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