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物屋頂光電政策傳出限縮。(資料照)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新建物屋頂裝設光電討論已超過兩年半,內政部於今年初預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但內政部長劉世芳上月在立院透露要調整草案門檻,僅公有建築與工廠才需要加裝屋頂光電,引發環團反對,擔憂屋頂光電成效將大幅下降。作為光電發展政策的主管機關經濟部表示,並未收到調整草案訊息,雖未直言反對再調整,但盼可維持「有共識」的原草案。
強制新屋、舊屋改建都要裝設太陽光電的做法,是經濟部能源署2022年參考德國柏林太陽能法規定,新建與既有建築物翻修改建,自2023年起應設置覆蓋屋頂總面積及屋頂淨面積30%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立法院於2023 年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一定規模以上新、增、改建的建築必須設置屋頂光電,執行細節由內政部、經濟部討論訂定。
內政部於2025年2月預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規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物的建築面積若達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以上,規定屋頂需設光電,包括集合住宅、透天等型態都納入,但排除光照不足、廟宇、國安相關等建築。
內政部原力拚最快在今年底公布,不過劉世芳11月5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時表示,草案相關細節還要再和經濟部討論,且更透露,屋頂光電會先從公有建築、大型工廠開始,尚未涉及到一般民間住宅或商辦。如此新建物蓋屋頂光電將會是大反轉,引發多個環團強烈反彈。
外界指政策轉彎,與建商興建成本有關,尤其是近期房市急凍。但環團試算,300坪約需配置 50kW光電設備;以每 kW新台幣6萬元估算,費用約300 萬元,佔整體建築造價約0.23%到0.26%。
對草案是否會再調整,經濟部表示,草案若有意調整,應會與經濟部再討論,目前未收到相關訊息,且草案也確實和多個團體經過兩年多討論,經濟部立場盼維持當初共識;尤其是日前光電三法已對未來發展環境造成阻礙,若是爭議較小的光電屋頂也退縮,對經濟部推動光電壓力無疑是雪上加霜。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