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購車潮升溫 產險示警「買車便宜、出事變更貴」 2張保單上路前先買好

2025/12/01 20:57

年底購車潮開始升溫.產險業者提醒,交通事故後的車輛維修費用與求償金額不斷攀升,僅依賴強制險或最低額度的責任險難以提供足夠保障。(兆豐保險提供)年底購車潮開始升溫.產險業者提醒,交通事故後的車輛維修費用與求償金額不斷攀升,僅依賴強制險或最低額度的責任險難以提供足夠保障。(兆豐保險提供)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新年度即將到來,車商紛紛推出各項優惠,搭配貨物稅減徵等誘因,年底購車潮開始升溫。產險業者提醒,若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維修費用與求償金額不斷攀升,僅依賴強制險或最低額度的責任險難以提供足夠保障,提醒民眾在開心買新車的同時,勿忘規劃足額「第三人責任險」,並備置「超額責任附加條款」,以免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被迫資產「一夜致負」。

南山產物引用警政署公布的交通事故資料指出,今年1至9月交通事故件數已逾30萬件,財損事故比例也維持偏高比例,「買車變便宜、但發生事故變更貴」 已成近年道路風險的重要特徵。

買新車必須規劃哪些保障內容?兆豐保險指出,汽機車都必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但強制險保障範圍僅限於駕駛人以外的人身傷害、失能、死亡給付3種,其中傷害醫療每人最高20萬元、失能給付每人最高200萬元、死亡每人定額給付200萬元,保障範圍有限且不包括財物損失。

南山產物指出,如要強化保障,建議車主們投保時優先規劃「第三人責任保險」,主要用於補償事故造成他人的傷亡與財物損失,是車主最基本,也最不可或缺的保障。但不少車主僅投保最低額度,在修復費、醫療費和車價普遍上升的情況下,往往難以因應真實風險。

兆豐保險表示,當駕駛人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因意外導致第三人傷亡或財損,應給付金額超過強制險理賠金額時,保險公司會依肇事責任計算比例後,根據投保之約定保額額度內給付理賠;不過,現行民事求償金額高,如果擔心第三人責任險額度還不夠賠,則可考慮再附加「超額責任險」,以此補足缺口。

導致第三人責任險不夠賠的原因,還包括高價車款與電動車逐漸普及,相關維修費用顯著提高,使事故可能造成的賠償金額同步增加。南山產物指出,近年多車追撞或碰撞豪華車、電動車的事故中,賠償金額往往容易突破基本責任險額度。相較於可能動輒數十萬元至上百萬元的高額賠償,超額責任附加條款保費相對親民,已成為近年車主最應優先納入的重要保障,成為補強財務風險關鍵的第二道防線,可在第三人責任險額度不足時承擔差額,減輕事故後的自負風險壓力。

不只汽車需要保障,全台多達1,467萬輛的機車,許多也欠缺完整保障,泰安產險推出全新「金騎保障」機車險專案,提供涵蓋駕駛人、乘客、第三人及車輛的保障,內容包含基本的駕駛人傷害險(含自摔等單一事故)、乘客責任險、第三人責任險及超額責任險,建構四大面向防護架構,強化事故發生時整體風險的承擔能力,使保障不再侷限於第三人傷亡賠償的基本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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