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颱風逼近 勞動部籲各廠場及工地加強安全防護

2025/11/10 20:37

鳳凰颱風逼近,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在濁水溪沿岸鋪設防塵網抑制揚塵。(水利署四河分署提供)鳳凰颱風逼近,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在濁水溪沿岸鋪設防塵網抑制揚塵。(水利署四河分署提供)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中度颱風「鳳凰」即將來襲,將為各地帶來強風與豪雨。勞動部職安署提醒,各事業單位及工地應立即啟動防颱整備措施,加強戶外工作、搶修及外勤作業的安全防護。特別是目前仍在復建作業中的南部及花蓮,先前的風災、水災及堰塞湖受災地區,更應加強落實安全防護。

勞動部提醒,颱風期間,雇主應避免使勞工從事外勤、戶外施工、維修與檢修等高風險工作,若確實需要外勤作業,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6條之2規定及「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置備適當救生衣、安全帽、連絡通訊設備與其他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及交通工具,以確保勞工生命安全。

針對從事外勤、戶外施工、維修與檢修等高風險工作的勞工,職安署提出4點提醒:

一、鄰近河川、水域或土石流潛勢區之作業,應設置即時通報與撤離機制,並建立完整救援程序,避免溪水暴漲或土石崩落導致傷亡。

二、營造工地與廣告設施應檢查施工架及圍籬是否穩固,防止支撐基座下沉、繫牆桿鬆脫或帆布受風倒塌;位於交通要道或捷運周邊工地更應確保高處物料牢固固定。

三、塔吊作業應加強塔柱固定,吊鉤及伸臂須停妥,當平均風速超過每秒16公尺時,必須全面停止使用。

四、外送及外勤服務業者應提供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已投保相關保險,並於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期間,不得強迫外送員或其他外勤人員冒險出勤。

職安署強調,天然災害期間,「安全第一」是雇主應盡的基本責任。應確實做到事前防範、事中避險、事後檢查三階段原則,確保勞工健康與生命安全,同時減少災害損失。若雇主未於颱風期間落實必要防護措施而導致勞工發生職災,職安署將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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