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規定,凡已請領「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例如勞保老年年金或一次給付,或者公教、軍保、農保等老年給付,原則上就不能再參加國保。(示意圖,圖由南服提供)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勞工A勞保年資已滿30年,平均投保薪資為最高的4萬5800元。3年前因家庭因素急需一筆錢,勞工A選擇勞保「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如今他56歲,想再加保國民年金(國保),想知道自己是否仍有資格?
根據現行規定,凡已請領「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例如勞保老年年金或一次給付,或者公教、軍保、農保等老年給付,原則上就不能再參加國保。也就是說,當勞工請領了勞保的老年一次金或按月年金後,通常就喪失加保國保的資格。
不過,有個例外。在國保制度實施的前15年(2008年10月1日到2023年9月30日),政府為保障舊制勞工權益,曾設有「過渡條款」。若於此期間內領取勞保老年一次給付者,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仍可再參加國保,並於年滿65歲時請領國保老年年金。
●未滿65歲,且勞保年資未滿15年;或
●一次領勞保老年給付金額未達新臺幣50萬元。
但上述過渡規定在國保制度施行滿15年(即2023年10月1日)正式終止。也就是說,自2023年10月1日(含)以後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者,無論勞保年資長短或領取金額多少,一律不得再參加國保。
那麼勞工A能加保國保嗎?
答案是:不能再加保國保了。雖然勞工A領取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時(2022年)是在過渡條款期間內,但因其勞保年資及給付金額均不符合再參加國保的例外條件。因此,勞工A已喪失加入國民年金的資格,無法再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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