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金、三商壽未公告併購案 金管會要追查最重可罰5百萬

2025/10/28 21:18

針對未依規定公告重大併購案,金管會要追查瞭解,最重可罰5百萬。(記者王孟倫攝)針對未依規定公告重大併購案,金管會要追查瞭解,最重可罰5百萬。(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玉山金併購三商美邦人壽爆出爭議,金管會要追查!由於本周一開盤前,被外界視為「新郎」的玉山金及「新娘」三商壽都未公告交易相關訊息,一直拖到10月27日夜間及28日上午,才對外告知此事件;金管會證期局強調,在發布重大訊息規範上,若涉及爭議性事項,證交所就會進行查證,如果應該要發布重訊,卻沒依規定辦理,可處以5萬至500萬元。

就三方回應來看,首先,玉山金27日晚間發布重訊指出,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暨「併購資訊揭露自律規範」規定,公司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相關訊息應於董事會決議後對外公告,對外界傳聞不予評論。

其次,三商壽也於今天上午公告,有關外界媒體傳聞,不予評論,相關訊息,應於董事會決議後依公司程序及相關法令發佈之重大訊息為準;再者,中信金則公告決議投資的投標案已結束,對公司業務無影響。

公開透明、即時訊息,對證券市場極為重要,特別是金融機構有重大合併議題。針對外界高度關注的玉山金併購三商壽案,身為主管機關的金管會坦言,截至10月28日為止,銀行局並沒收到玉山金的申請,保險局也證實未收到三商壽申請。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根據「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規定,上市公司若有五十一種狀況就必須發布重大訊息;董事會如果決定合併、分割、股份受讓,或董事會決議對股東權益、證券價格有影響,在事實發生日起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2小時前,發布重大訊息。

其次,外界也質疑,玉山金為何可以遲至27日晚間才發布重大訊息,不僅被砲轟「慢半拍」,而且,重訊只是澄清傳聞,並未進一步發布或說明任何轉投資案內容,讓投資人搞不清楚狀況,尤其,玉山金昨日更是受到衝擊而大跌。

黃厚銘表示,就通案來說,是否構成發布重訊的條件,是由上市公司本來判斷,為避免影響股價以及投資人權益,證期局已經督導玉山金在日前發布重訊澄清;如果個案有爭議,證交所也會進行查核。

證期局指出,依規定可函請改善或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若最近1年內累計課處次數達2次以上或個案情節出於故意或重大缺失、或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具重大影響者,可處5萬元到500萬元的違約金。

證期局表示,上市公司違反有關重大訊息規定者,證交所得函請改善或處以新台幣3萬元之違約金,但其於最近一年內累計課處次數達二次以上、個案節出於故意或重大缺失、或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具重大影響者,得處以5萬元至500萬元之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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