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遷調整戶籍忘了「這事」 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飛了

2025/10/16 14:15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關鍵要件就是「持續設立戶籍」。示意圖。(記者廖雪茹攝)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關鍵要件就是「持續設立戶籍」。示意圖。(記者廖雪茹攝)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老家在新竹縣竹北市的林先生,前陣子搬進新房子,也把全家人的戶籍全部遷了過去,沒想到卻收到稅務局通知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公文,原因是老家現已成為無人設籍的「空戶」,無法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2‰的優惠稅率。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關鍵要件就是「持續設立戶籍」。只要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其中1人,一直維持在該房屋辦竣戶籍登記且作住家使用,就能持續享有優惠;一旦戶籍全部遷離,就會喪失資格。

即使日後再遷回,也必須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才能恢復適用。至於已經核准的案件,如果設籍情況及使用情形始終不變,民眾並不需要每年重複申請,優惠會持續適用。

稅務局提醒,民眾在搬遷或轉學調整戶籍時,務必要留意是否仍有人設籍在自用住宅的房屋內,以免因一時忽略,讓地價稅負擔增加數倍。

如果擁有多處自用住宅,只要是供「已成年子女」或「直系尊親屬(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其中1人設立戶籍並作住家使用,且總面積以不超過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及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為限,皆可按優惠稅率核課地價稅。

民眾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問題,可撥打竹北總局電話:(03)5518141,竹東分局電話:(03)5969663,或是0800-000321 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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