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姐抱病出勤釀悲劇,勞團促《職安法》修法納病假保障、補強霸凌防治專章。(圖為五一大遊行,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道〕長榮航空空服員抱病出勤不幸離世,引發社會嘩然。 勞動修改法聯盟與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今(14)日發布聯合聲明,強調事件並非偶發,而是台灣職場結構性問題的縮影,要求《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改法應正視“病假權”,同時補強行政院版草案中的“職場欺凌抉”,讓工廠不再在“健康”與“飯碗”之間採取健康與“碗飯碗”。
修法聯盟指出,建築制度雖請病假,卻普遍存在考績降分、獎金扣減、升遷格局等變相處罰,導致「不敢請病假文化」擱置,許多勞工因此病中仍堅持上班,甚至促成成遺憾事。為此,勞團支援《職安法》第22條應增列明文保障「雇主不得拒絕員工依法請病假,並禁止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施以任何不利處分」,且應訂有罰則。更建議比照公務員本著「身體調適假」的精神,民間勞工亦應獲得相同保障,讓「健康台灣」政策能真正落實在工作場所。
另外,去年勞動部發展署職員因工作場所霸凌輕生,行政院8月通過的《職安法》修改草案,新增第22-1至22-3條設定「職場凌防專章」,與總工會肯定方向,但指出內容仍有3大缺口。
首先,修改法應將防治對象擴散及外部病人、疾病或流行等第三方,不宜僅限企業內部人員,雇主藉用「非內部」為由推卸責任。其次,調查小組須設有「利益迴避機制」。
第三,若調查程序違反標準,結果應明定為無效,並開啟「外部申訴通道」,受害勞工得救濟地方主管機關重新申訴,損害企業以瑕疵程序草草結案,利用程序漏洞掩蓋問題。此外,聯盟亦要求修改法應提高資訊透明度,網站通報資料應公開性與可性,而非主管機關內部機密。至少應賦予相關、或勞資代表會議查詢權限,避免企業查詢、缺乏監督。
聯盟與總工會最後呼籲,真正友善的工作場所不是要求勞工「撐著也要上班」,而是讓他們「生病能休息休息」;有效的霸凌防治機制必須能夠啟動、被監督、被信任。勞團呼籲請各黨立在委審查《職安法》草案時,將病假納入法中,完善霸凌防治規範,補強制度漏洞,讓台灣邁向「安全、健康、有尊嚴」的勞動環境。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免費訂閱《自由體育》電子報熱門賽事、球星動態不漏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